对“共享护士”既应包容也要审慎

2018年06月05日 10:4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听说过“共享护士”吗?最近,不少APP都推出了“医护到家”“护士到家”等服务,用户在手机APP里下个单,就能把护士叫到家里来提供医疗服务。目前,西安已经有部分市民开始“尝鲜”。这一模式给不少患者带来了便利,满足了他们“看病不出门”的需求,但同时也还存在种种缺陷,让一些人为此陷入纠结。

  “共享护士”是“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的创新和尝试,不仅能减少患者奔波之苦,对家庭医生的发展也能积淀一些经验,还有利于解决居家养老常见的护理问题,并能延伸出院患者的护理服务,而这些都需要制度的保障。——樊树林

  由于“共享护士”不同于其他共享项目,关系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坚决不能走先发展后规范的老路,必须先规范后发展。否则,“共享护士”刚入市就问题频发,会使其“出师未捷身先死”,更别说健康发展了。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必须提前进行顶层设计,在调研的基础上迅速出台“共享护士”规范,如:“共享护士”必须有护士资格证,平台必须实行实名登记并把护士资格证作为前置,以及明确护士和病人的保障、收费标准等。只有这些问题都解决了,“共享护士”才能行稳致远。——李方向

  围绕“共享护士”出现了两种声音,一种声音认为“共享护士”适应发展方向,满足群众需求,千万不能一棍子打死;还有一种声音认为,医疗服务具有特殊性,一着不慎,很有可能产生医疗纠纷甚至医疗事故。两种声音都有道理,都值得重视。前者讲的是包容,后者讲的是审慎,而这也是当前社会对于新经济新模式的习惯性认知。只是,包容与审慎是统一关系,不能把两者割裂甚至对立起来。协调包容与审慎,不仅是对百姓负责,也是对市场负责。——毛建国

  “共享护士”除了要厘清平台、护士、患者三方责任,尽力避免出了事故处理滞后、互相推诿的情况外,还要从制度上保证上门服务护士的人身安全。上门服务就意味着看病的场所从公共场所医院变成了患者的私人住所,而护士这个职业中的女性占比较大,女护士出入陌生患者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制定行业规范制度的时候,除了要考虑患者利益,也要考虑护士的安全。——拾秋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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