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硬撼范冰冰 不止于个人恩怨

2018年06月01日 07:30   来源:羊城晚报   何龙

  崔永元近日在微博里与范冰冰缠斗上了。

  5月28日,崔永元在新浪微博里发了5张演出合约图片并配文说:“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

  第二天,崔永元继续爆料称,有人演一出戏签“一小一大双合同”。小合同是千万,大合同是五千万元……“这也不行那也不干,就拿走六千万元人民币。现在问题来了,那五千万为什么要偷偷摸摸拿?怕啥?还有,拿下六千万元以后,这哥们儿只在片场演了……4天。”

  这一“爆料”引来范冰冰工作室的对号入座。

  5月29日,范冰冰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称,崔永元公开发布涉密合约,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工作室还严正警告相关主体即刻删撤侵权内容,并停止传播不实信息,以免导致己方法律责任的承担。

  崔永元没有理会“严正声明”,当天在微博回应说:“别急,大家都别急。学学冯小刚、刘震云,怎么挤兑都不回嘴,多有文化多大气。鲁迅先生说:你恶心别人早晚会被别人恶心,靠数钱维持的快乐过不了五月。”

  这条微博明显是对着范冰冰“回嘴”来的。

  崔永元为何突然向范冰冰发难?据一些娱乐记者考证,这是因为在冯小刚前段时间刚开拍的《手机2》中,范冰冰是主演。而在15年前上映的电影《手机》,讲述了主持《有一说一》节目的严守一周旋于三个女人之间的故事,被网友认为是影射崔永元,使崔永元得了严重的抑郁症。

  从崔永元这几天在微博里连续“撩拨”与《手机》有关的演职人员来看,似乎不能说与个人恩怨毫无关系,但崔永元的爆料又超出了个人恩怨,因为在影视行业,而且不仅仅在影视行业,都存在“大小合同”和“报大价收小钱”的情况。

  “报大价收小钱”是早年的潜规则:一些影视公司为了吸引媒体的关注,也为了抬高演员的身价,通常会宣称投入数千万甚至数亿拍摄某影视,给了某明星巨额演出费,但实际上并没有投入那么多,也没有给明星那么多。

  随着税收的严格,尤其是在广电总局对演出费进行限高之后,“报大收小”既要面临课税的问题,更要面临违抗广电总局限高禁令的问题。于是潜规则就掉转过来,变成了“报小收大”——把6千万演出费报成1千万,既可以少缴税,又不违反限高令,可谓两全其美。

  影视圈的“秘密合约”看起来是影视公司和演员之间的“商业秘密”和“隐私”,但这种“商业秘密”和“隐私”却是一种逃税和违规行为,崔永元曝光这种“秘密合约”和“名人隐私”,并不构成侵权。

  有人可能会提出课税和限高是否合理的问题,但事实上,明星的天价演出费与影视制作费确实构成了畸形比例。在天价演出费掏空了制作费之后,影视作品的品质就难免沉降。对高收入的明星征收高税赋既合情又合理,而对中低收入者,才更有必要探讨课税的合理性。

  崔永元曝光影视业“报小收大”的潜规则,其初始动机也许掺杂个人恩怨,但其结果却揭露了不止于影视业的违规违法的潜规则。如果有人纠结于未必高尚的初始动机,我们顶多也只能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那就是“小偷偷到贪官家”。

  崔永元夹带“个人恩怨”的爆料能在网上得到了众多网民的赞赏,正是因为这表现了他不藏不掖、敢言直言的一贯风格,而这种风格在媒体人和知识分子中已经越来越成为稀有品格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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