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打破刚性兑付势在必行

2018年05月09日 07:04   来源:经济日报   

  刚性兑付抬高无风险收益率水平,扭曲市场资金价格,不仅影响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还导致一些投资者冒险投机。在刚性兑付之下,资管业务偏离本质,市场难以真正发展和成熟。因此,打破刚性兑付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具体而言,资管新规从4个方面对打破刚性兑付要求作出了安排。首先,资管产品要以净值化管理模式替代之前的预期收益率模式,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其次,提出刚性兑付认定标准,出现4种情形可认定为刚性兑付;再次,明确刚性兑付行为的惩处标准,对存款类金融机构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采取针对性的惩处措施;最后,强化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责任和报告要求,并鼓励对刚性兑付行为投诉举报。这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投资者不清楚自身承担风险大小等问题,推动资管产品和服务加快转型,引导资管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质。

  打破刚性兑付将促进资管业务更加规范健康,从长远看将利好金融市场发展。但是,金融市场具有敏感性、脆弱性和复杂性,这一监管要求的提出,短期内将对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给有关各方带来不小的挑战。应利用好新规的过渡期,共同努力,协同推进。

  一是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卖者尽责”,在产品设计、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好充分、细致的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投资者教育,坚持“了解客户”理念,对客户做产品适销性评估,引导客户选择合适的产品,尽量减少打破刚性兑付初期的负面影响。

  二是社会各界要创造有利于刚性兑付打破的外部环境。监管机构应做好应急预案,防范刚性兑付打破时可能出现的市场波动;媒体要客观公正报道相关案例,引导舆论客观理性地看待。司法部门应建立相关司法程序和金融申诉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是投资者对此要保持理性,积极面对。面对刚性兑付被打破,投资者要认识到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并降低刚性兑付预期。特别是要坚持了解产品理念,在投资理财时要综合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根据自己风险偏好作出选择,做到“买者自负”。

  当下,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应及时推出基于低风险策略的资管产品,并综合运用大额存单等工具,承接好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可能的资金转移,将打破刚性兑付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 董希淼)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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