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同城同价不能止于高速服务区

2018年05月03日 07:45   来源:北京晨报   郭元鹏

  记者从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获悉,为顺应社会公众对更加优质精细服务品质的追求,江苏省高管局计划今年出台《江苏省高速公路服务标准》,该标准研究成果近日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其中最大的亮点是:高速服务区的瓶装水、方便面等商品必须“同城同价”。(5月2日《扬子晚报》)

  喜欢出门的人,在高速服务区都会遇到相同“价格待遇”。高速服务区里所有商品价格都是“高出市场”的。比如说,相同品牌、相同材质、相同重量的方便面、矿泉水,其价格就比市场上的高。不仅是方便面、矿泉水这样的商品,烟酒、零食、地方特产等价格也是一样的。因此,人们在出行的时候,都会做好积极准备,在汽车的后备厢里装满东西。一方面是带着东西出门方便一些。另一方面则是用这种无声的方式,表达内心对高速服务区“价格高一些”的反对。不过,由于“高速服务区价格高一些”已经成为了潜规则,很多人也是见怪不怪了。有的人甚至说:人家是高速服务区,价格是应该高一些。

  问题是,高速服务区有什么理由让自己销售的商品比市场上的商品高一些?是采购时的价格高些,还是运输时的费用高些,或是服务比市场上好?很显然的是,高速服务区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那么,相同的商品,就没有理由高于市场。我们倒不是在意几毛钱、几块钱,而是这种行为是一种傲慢,是拿着消费者的利益不当利益。江苏有关部门对商品明码标价作出规定,要求高速服务区瓶装水和方便面等大众化商品价格必须实现“同城同价”。这样的规定就对了。

  不过,需要实现“同城同价”的何止高速服务区?比如高铁、动车的车站,商品就高于市场。比如景区里的商品,尤其是餐饮就高于市场。不能打着市场价格自由的旗号,侵害消费者的利益。虽然没有“强买强卖”,关键是这种行为让人不舒服。

  “商品同城同价”让高速服务区不再是价格特区。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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