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药驾”应向法律求解

2018年04月26日 07:09   来源:红网   林日新

  喝酒不开车已众所周知,然而,有些药服用后也不能开车。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近期收治的车祸伤患者中,不少是药驾所致。专家提醒,“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自驾游也将迎来高峰期,司机千万别忽视药驾的危险性。(4月25日《武汉晚报》)

  何谓“药驾”?服用含有抑制中枢神经的成分的药物,产生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这些因素将严重影响驾驶人的驾车安全,这就是药驾。长期以来,“药驾”一直未引起国人的重视,在国内,至今还没有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来判定“药驾”,交通法规也没有对“药驾”行为进行界定,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而在国外,对药驾的处罚非常严格,美国酒后驾驶的法律同样适用于药后驾驶,如果警察怀疑你是在药物影响下驾驶,就会要求做血液和尿液测试,拒绝测试者,驾照会被暂时吊销;在法国,根据药品对司机驾驶能力影响的程度,将其分为4个等级,并要求药厂在药盒上以不同颜色的标识,警示药物对驾驶能力的影响。

  殊不知,“药驾”猛于虎!据国内资料显示:服药后驾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占整个交通事故的10%左右。奥地利科学家柯·瓦格涅尔在研究了9000起交通事故以后查明,其中16%是因驾驶员服了某种药物所引起的。美国加州也有巡警指出,大约30%的“受影响下驾驶”案件由于服用药物不当造成。国外的一项调查显示,在18882个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驾驶人员死后4小时内采集他们的血液样本,进行乙醇(酒精)和其他43种药物筛查,结果乙醇阳性率达到51.5%,而其他药物的阳性率也接近18%。由此可见,与药物有关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不容小觑。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药驾”潜在危险极易被人忽视。国人对待感冒之类的小病向来是漫不经心的,总认为自己强健的身体能抵挡得住,最多是到药店里购一些感冒药什么的就万事大吉了,但这些感冒药中含有扑尔敏或苯海拉明等成分,药物生效后,服用者会出现困倦、嗜睡等现象,这对驾车者的危害也有可能是致命的。自从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逐渐在国人中达成共识,可“药驾”依然涛声依旧,只能靠司机的自律来预防,这是非常危险的。为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政府要在这个方面多下功夫,在检查“酒驾”的基础上另加一项检查“药驾”。虽说现在还不能让“药驾”入法,但这样至少可以此为依据来提醒司机同志为了自身安全,服药后好好休息,尽量别碰方向盘。这样也可防患于未然,对减少交通事故肯定会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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