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宗族教化中“家”与“国”的会通

2018年04月23日 08:24   来源:光明日报   龙明盛 胡彬彬

  原标题:清代宗族教化中“家”与“国”的会通——湖南桂阳锦湖家祠壁画释读

  锦湖家祠位于湖南省桂阳县莲塘镇锦湖村。2017年7月,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田野考察组在当地开展田野调查时,在锦湖家祠内发现了大面积的清代宗祠壁画遗存。壁画构成形式独特,文化内涵丰富,对其形式与内涵的研究对厘清清代地方宗族教化的核心内容、国家主流价值观在乡村推广传播的途径与方式等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壁画概况

  家祠始建于乾隆九年(1744年),建成于乾隆十一年(1746年);在《新建傅氏家祠碑》中明确记载:“兹下彩绘方毕问记于予,予不揣庸陋记数言勒石以存永远云”。锦湖家祠整体长30.7米,宽14.8米,面积约460平方米,中轴对称,沿中轴线依次为前廊、入口门厅、戏台、内院、祠堂。在祠堂的前廊两侧、连廊、享堂正面和侧面都曾经绘制有精美的壁画。作为礼仪建筑的一部分,壁画与建筑是同时完工的。壁画整体遗存230平方米,辨识度较高的壁画有9幅,面积67平方米;辨识度中等的有6幅,面积为29平方米,主要位于享堂左右侧壁及侧壁上之山墙。

  以享堂方位为准,左右壁山墙绘有龙虎图案。左边墙壁靠内约1/3处书有“孝弟忠信”四字,仿自朱熹法书,字右绘有壁画。第一幅图主题为“闵子骞单衣顺母”;第二幅图是戏曲《大保国》(又名《二进宫》)中的一幕场景;第三幅图表现了“岳飞大败金兀术”之典故;第四幅图内容是“梁灏借书”。

  与左壁格局相似,右壁书“礼义廉耻”,同为摹写朱熹法书,并仿摹朱熹款识。书法左侧四幅壁画保存完好,每幅高2米,宽1.3米,尺寸与左边相等。第一幅图表现的是“程门立雪”的典故;第二幅图画是“千里走单骑”的场景;第三幅图主题为路银试廉;第四幅图表现的是伯夷叔齐不食周粟的典故。

  通过上述描述可知,锦湖家祠壁画无论形式构成抑或内容指向,都具有自身特点。首先,壁画的题材都是围绕“忠孝节义”等儒家伦理价值观展开的。其次,与壁画相配套的文字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题款,而是仿朱熹法书的“孝弟(悌)忠信,礼义廉耻”。再次,壁画与文字有严格的对应关系,每一幅壁画在内涵上都与一个文字对应,二者共同指向儒家道德伦理观念的某一方面,建构了一个完整的儒家伦理价值观念象征体系,成为阐释儒家义理、传达伦理观念、实施宗族教化的重要手段。

  图式象征与宗族教化

  儒学发展到宋明理学后,儒家教化思想实现了“从个人道德成长层面到个人道德与国家社会发展相统一层面的跨越。”其中,“孝悌”是根本,“忠”是孝的进一步扩大与阐发,而礼义廉耻则为“国之四维”;“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共同构成了一个贯穿于个体、国家的道德规范,成为人们处理自我与他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

  在锦湖家祠壁画中,享堂两侧每一幅壁画都与对联的一个字相呼应。壁画将文字所要传达的抽象义理转换为直观的视觉符号,使其更易于为人们所理解;而通过文字的锚固,明确了壁画深层次的意指,避免图像多意性的产生。通过这一独特的图—文象征体系,指明了画面所要传达出的深层次的意指——“孝弟(悌)忠信、礼义廉耻”,就“义理”来说,它们完整阐述了以朱熹为代表的儒家理学的人伦价值理想与追求。

  法国学者玛蒂娜·乔丽认为:“一幅图像并不是根据一种视觉经验来再现,而是根据一种模式结构来重新建构,这种建构的实质是人们借用最恰当的再现形式来满足人们为自己确立的目的。”作为绘制在家祠享堂中的壁画,在选择绘画图式时,傅氏先祖除了关注画面本身,必然也会关注画面明指层次上所表现出的内容之外的东西。因此,这些壁画除了图式的文学性本身,也潜藏了它们内在的伦理价值追求。或者说,壁画所体现的对儒家伦理价值的追求是傅氏先祖有意为之的。

  通过图文之间的互动与转换,抽象的文字与具象的图式共同建构了一个完整的儒家伦理观念象征体系,指明了傅氏宗族的伦理价值取向。同时,从一个更广阔的视域观察,傅氏宗族所尊崇的儒家伦理价值观念,无论其外在的表现形式抑或是内在的价值指向都不是宗族自身的意愿所能决定的,它还受到国家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和制约,是宗族自身与国家意志相会通的结果。

  “家”与“国”的会通

  作为乡村社会共同的道德礼俗标准与措施,乡约在宋代开始产生,后为朱熹及其学生所推崇与实践。明清时期,儒家理学思想成为官方意识形态,其所倡导的乡约也同时进入统治者的视野。由于其所具有的社会教化功能,国家开始介入乡约的推广,借助乡约宣讲的方式,把官方认可的教化理念传达到民间社会。在明清两朝,官方对理学的推崇达到极致,理学所推崇的儒家道德伦理成为指导人们待人接物以及处理个人与社会国家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和基本原则。

  洪武三十年(1397年),明太祖颁发圣谕六言,指定专人宣讲圣谕。清朝承继了明代的乡约制度,顺治九年二月,朝廷颁布“六谕”,顺治十六年,正式设立乡约,设专人“于每月朔望日聚集公所宣讲”。康熙九年,国家颁布“上谕十六条”,其宣讲的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儒家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新建傅氏家祠碑》中记载:“朔望宣圣谕,合族众而家喻户晓,礼让之俗秩然而成。”更是直接点明了此事。

  明清时期,以叙述性图像实施教化是非常重要的宣教方式。康熙和乾隆尤其热衷于具有教化意义的叙述性图画的制作,委托画师绘制了大量这一题材的作品。作为绘制于乾隆年间的作品,锦湖家祠壁画以及由壁画所体现的儒家伦理观念毫无疑问是这一风气影响下的产物,其所体现的傅氏宗族“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宗族教化理念,正是官方直接推动与影响的结果。

  同时,在壁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傅氏先祖对儒家伦理规范的阐释充满了自我个性的表达。例如对“孝”的阐释,从壁画表现上看,他们着意于闵子骞跪求父亲原谅母亲的孝,某种程度上忽略了闵子骞受的苦,也没有强调圆满的结局。从中可以体会出,与官方“敦孝悌以重人伦”强调“伦常秩序”不同,傅氏先祖通过壁画传达出希望后世子孙要忠恕待人、心胸宽广的教诲。再如对“忠”的解读,壁画选取了“岳飞大败金兀术”的画面,透露出傅氏先祖眼中的忠不仅仅是君臣之间的伦常之忠,更是一种家国之忠。这些文字与图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传达出了傅氏先祖对宗族教化价值指向的思考,这种对儒家伦理的个性阐释也是地方宗族对官方意志的融汇与变通。

  作为家族祭祀先祖的场所,祠堂是一个家族重要的精神活动空间与教化子孙之所在。处在宗祠建筑内的图像,都是经过先祖精心选择的,从某种程度上说,通过宗祠壁画,傅氏先祖与后世子孙实现了另一种形式的互动与交流。乡村宗族的教化指向受到国家总体价值取向的影响与制约。国家确立了整个社会文化价值取向的基调,并采取种种措施,使其影响能够达于乡野底层。宗族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国家“人伦教化”的社会功能,通过宗族教化,“家”与“国”之间的文化精神信仰在乡村社会实现了会通交融。

  (作者:龙明盛、胡彬彬,分别系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博士生,中南大学教授、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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