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慰“荆高峰们” 权力部门责无旁贷

2018年04月23日 07:26   来源:深圳特区报   邓辉林

  4月21日,陕西省三原县纪委、监察委公布了荆高峰学籍被顶替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冒名顶替者及相关责任人共7人受不同程度处分。

  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给了荆高峰一个说法。但是,惩处毕竟不是补损,荆高峰因为被冒名顶替付出的沉重代价,并未得到偿还。荆高峰因为人生被改写而激起的痛苦,并没有得到足够的抚慰。

  近年来,媒体曝光了多起有人被冒名顶替入读大学、职校等学校的事件。其中人生受到冒名顶替事件影响最大者,就是像荆高峰一样的——自己梦想着继续深造,却因被人在学籍档案等材料上做手脚而未能及时圆梦,一条重要的上升通道被暗中堵塞。在被冒名顶替入学者中,和少数主动放弃入学机会的人不同,“荆高峰们”遭受的损失最惨重,因此其命运格外引人唏嘘,理当得到有力的抚慰。

  抚慰“荆高峰们”,是多方的道义责任。冒名顶替者和帮助冒名顶替者疏通关节的人,都应当道歉并请求“荆高峰们”的原谅。但被冒名顶替并不仅仅是冒名顶替者的错,权力部门在抚慰“荆高峰们”这件事上同样责无旁贷。

  比如在荆高峰被冒名顶替上学事件中,按照当地公布的调查结果,涉及权力部门的一个纰漏出在三原县原招办人员杨某管理的公章被人私自使用,这个问题并非出于“主观故意”,但如果杨某能忠于职守,不让旁人动用公章,荆高峰的人生也许就能朝着好的方向被改写。至于有的冒名顶替入学事件中,当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竟为不法行为“护航”(如“罗彩霞案”),那就更需要权力部门以抚慰“荆高峰们”的实际行动来纠正自身错误。

  权力部门的严肃追责,是对“荆高峰们”的一种权利救济。尽管正义姗姗来迟,但对人的心理也是难得的补偿。对于浮出水面的问题,只有一查到底,追责到底,才能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对于辖区内有没有类似问题,权力部门应当主动排查。面对三原县又被曝出“张菊香被冒名顶替入学”,三原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岳毅认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尽早地‘跳龙门’,因此一些家长可能就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这种推论是有价值的,是挖出问题的第一步。到底还有多少类似事件躲在公众视线之外,需要权力部门主动排查。

  说到“荆高峰们”的损失,相关权力部门难辞其咎,因此也应承担弥补损失的责任。尽管“荆高峰们”的损失并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范围之内,但相关权力部门没有赔偿的法律责任却有赔偿的道义责任,因此也可以进行适度赔偿。

  每一个“荆高峰”的故事中,都有权力部门枉法(如“罗彩霞案”)或失职的影子。既然相关权力部门也是“系铃人”,就应当积极“解铃”。只有权力部门严肃追责,主动排查,积极弥补损失,才能让“荆高峰们”在向冒名顶替者索赔之外得到充分的权利救济,获得最大的抚慰。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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