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替祖父母告父亲是一堂孝道教育课

2018年04月19日 12:47   来源:东方网   玫昆仑

  报载,四川宜宾县喜捷镇玉泉村87岁的陈大爷和老伴张婆婆一生养活了七个子女。而今,因父亲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大孙子陈大和弟弟多次劝说无效后,索性“大义灭亲”,让爷爷奶奶起诉父亲。最后,通过法院调解,陈文等兄妹共同赡养八旬父母,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每月5天轮流照顾卧病在床的父亲。(见4月18日的《成都商报》)

  孙子替祖父母告父亲,既折射出老人的子女们的孝道意识缺失,也给我们上了一堂孝道教育课。因为《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早就规定:老年人的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可见,赡养老人是子女们依法应尽的义务,怎么能靠法院来“强制执行”呢?

  孙子替祖父母告父亲,该孙子这种“大义灭亲”的孝道意识和孝道精神,让人可亲可敬。虽说该孙子现在与他的父亲闹僵了,不能和谐相处,但时间长了,他的父亲肯定能够明白过来,理解儿子的苦心。毕竟,作为父亲,应当成为子女的榜样,在敬老敬孝方面,更要如此。试想,如果该孙子不劝说父亲赡养爷爷奶奶,他的子女看到后,肯定对他有意见。即使没意见,看到自己的爷爷都不赡养太爷爷奶奶,等自己的父母老了,自己也不赡养。果如此,陈文作为爷爷,自己的不赡养行为,岂不在孙子面前起了坏作用?值得陈文爷字辈们深思。

  当然,无风不起浪。陈文等不愿意赡养老人,是因为“分家不公,小时候对他们不好”,但毕竟这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再说,俩老拉扯七个孩子长大,能养活就算不错了,何必计恨在心呢?不管怎么说,俩老是自己的父母,在自己儿子的劝说下,都不去赡养老人,自己怎么去教育子女?又怎么避免左邻右舍看笑话?

  问题是,时下,子女不愿意赡养父母的事例并非个案,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现象。比如,湖北襄阳的黄老太为按时足额获得赡养费,被迫5次状告5个儿女;宁波江北区的90多岁的王老太将9个孩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等等。为什么有这么多子女孝道意识缺乏,难道仅仅只是做子女的错,相关教育、倡导的举措跑到哪里去了呢?

  人人都会变成老人,都需要赡养。试想,如果你做子女时,不赡养、孝敬老人;等你成了老人后,又怎能得到自己子女的赡养与孝敬呢?再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果如此,将情何以堪?从这些方面讲,做子女的,不管有什么原因,不管有多么困难,最好趁父母还健在的时候,多尽此孝心,多赡养老人,不仅要保障老人物质上的需求,更要“常回家看看”,多陪陪父母,与父母聊聊天、叙叙旧,以免“亲不在”或触犯法律时而后悔莫及。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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