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自行车被罚”岂能“都付笑谈中”?(图)

2018年03月26日 15:13   来源:东方网   周稀银

  3月22日下午3点多,济南历下交警意外查处了一名骑自行车的老汉。经检测,该老汉的酒精呼气测试值为12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民警依照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3月25日《齐鲁晚报》)

  这则新闻,有的网站完全是当“笑点”转发“集聚”人气的,若干网友更是为此“笑翻了天”。

  酒后不开车众所周知,喝酒骑自行车上路还违法,这是网友们的“笑点”之一。济南交警的处置显然是有法可依的,因为不管用什么方式出行,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明确规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将面临50元罚款。或许这样的查处“案例”几近为零,也才让网友们不以为然,自行车酒驾违法?不少网友表示“无法接受”。

  而让网友更为可笑的是,这位老汉的酒驾受罚居然是“自投罗网”。酒后能不能骑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呢?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无关紧要,不过,也有人心存疑惑,想亲自找交警确认答案。该老汉醉酒了也不忘寻找答案,并将自己主动“送到”了交警面前。尽管他在受处理过程中“一哭二闹三欲跑”,不愿继续“玩游戏”了,但交警查处违法行为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他的50员罚款交得并不冤枉。

  自行车酒驾违法的常识不被更多人所知晓,说明相关宣传不够,执法更不够。在日常交警部门查处酒驾过程中,确受客观条件限制,查处对象一般是机动车驾驶人。而从全国来看,醉驾自行车被查处的案例较为罕见。也正因为如此,不少人以为,喝多了不能开车,但可以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显然走入了误区。而要消除该误区,唯有增加违规者被查处的概率。警力有限,但不是没有增强执法的空间,而且一旦更多从被执行者的生命安全考量,想必会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引用社会力量举报、举证,倒也是弥补警力不足的一个办法。

  而作为非机动车骑行者,与“铁包肉”的汽车相比,简直就是“肉包铁”,一旦醉驾所产生的后果,直接受害的是自己,往往很少是别人。正如交警所言,一旦喝酒后骑行发生意外,后果一般比较严重。“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只是针对机动车驾驶者,也包含非机动车驾驶者。我们之所以建议增加民间举报举证,不仅是为当事者的生命安全考虑,也是为其他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出行考量,非机动车酒驾、乃至醉驾的严重后果,同样可以造成他人生命安全不保,包括车辆因此受到安全威胁。

  所以,“自行车酒驾被罚”不可当作笑谈,这其实是一个很严肃的议题,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安全出行。我们希望市民群众不因驾驶非机动车而放松安全出行,更期待交通管理机构能够加大执法力度,引入更多民间监督力量,令此类酒驾、醉驾陋习不再习以为常,并危害公共安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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