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开门炮”是应该革除的陋习

2018年02月26日 14:30   来源:东方网   苑广阔

  沈阳公安机关发布消息称,在2月23日,农历初八当天,沈阳警方共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35次,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96起,并对相关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月25日《辽沈晚报》)

  虽然国家法定的春节假期已经于大年初六就正式结束了,但是按照传统习俗,一些商家、企业,会选在初八或元宵节前后某天作为“好日子”才正式开门营业。于是所谓的“开门炮”就会延续很长一段时间,广大市民身边时不时就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尽管是一种延续几十上百年的传统,但随着时代进步,社会发展,这一民间传统习俗的弊端正日益显露,其负面影响也招致越来越多人的诟病。比如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问题,“开门炮”放过之后纸屑遍地既污染环境,还加重了环卫工的劳动负担,更别说一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涉嫌公款燃放“开门炮”了。

  对于广大商家而言,虽然购买鞭炮烟花的钱是自己的,但同样存在资源浪费、空气污染、环境破坏等诸多社会问题。而对于一些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来说,弊端更加明显。政府机关就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的,他们没有理由去追求所谓的财源滚滚,假期结束,只要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尽快收心,为前来办事的市民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即可,是无所谓什么“开门红”的。尤其是这些政府机关购买烟花爆竹的钱,都是公款买单,大笔纳税人的辛苦钱就在噼里啪啦声中灰飞烟灭,实在是一种莫大的浪费,必然招致纳税人的诟病,实不足取。

  还有一个弊端就是燃放“开门炮”的规模越来越大。金融证券、通讯、能源等财大气粗的垄断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在燃放“开门炮”上往往互相攀比,大肆炫耀,动辄燃放价值数万到数十万的烟花爆竹,这早已超过了图吉利、求彩头的范畴,已经成为备受诟病的社会“公害”。比如说有些单位烟花爆竹一放就是几个小时,附近的居民不堪其扰,过路的市民也得捂着耳朵绕路而行;燃放烟花爆竹以后,不但附近的空气刺鼻,令人窒息,而且满地的纸屑垃圾也大大加重了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出台了烟花爆竹“禁放令”,这一情况得到了好转,但是在一些乡镇基层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受到“惯性”的影响,仍旧存在年后燃放“开门炮”,追求“开门红”的做法。不放“开门炮”同样可以“开门红”,如果企业能够把这些钱拿来改善底层员工的福利待遇,或者是拿来从事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不但丝毫不会影响企业的商业经营行为,而且还有利于提高员工士气,树立企业社会形象,那才是真正的“开门红”。而对于那些公款买单的政府机关,上级部门则应该出台管理规定,给予严厉禁止才行。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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