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频“被实习” 下不为例咋就那么难?

2018年01月23日 14:19   来源:东方网   王恩亮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微博上,山东聊城大学学生写下一封“救助信”。信中写道“被学校强迫实习了一个星期,不止一次有了想死的念头”。这位学生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学校要求数百名大三同学,寒假期间到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苏州佳世达科技有限公司实习。(1月23日中国之声)

  像聊城大学这般“被实习”,近些来在各地时有发生。他们的共同点是,学校借实习之名,通过与劳务中介签协议,把学生“卖”给与自己专业不符的工厂当工人。倘若学生不从,学校就以不发毕业证相胁。无奈之下,他们不得不去干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低的苦力,致使学校轻意将实习课程变为捞钱项目。

  需要引起思考的是,大学生“被实习”,年年被媒体曝光,次次引发舆论声讨,都几个轮回过去了,下不为例咋就那么难?在笔者看来,问题主要出在两个方面。其一,这些强迫学生去“实习”的学校,多为地方性职业院校或非重点大学,囿于他们在招生上“吃不饱”,才祭出了这一“副业”。由于这些学校都隶属于当地政府,一旦曝光此类事件,在处理上往往当地政府各用各的“家法”。这势必对其他地区的学校起不到震慑和杀一儆百的效果。致使其他地区的学校,明明看到了他们的处理,在与己无关中仍我行我素。

  其二,既然这些学校都隶属于当地政府,在处理此类事件上,难免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子。他们要么以不疼不痒的责令纠偏,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终结;要么为了应付舆情,开出名不副实的“罚单”为事件灭火,但最终却没有伤着他们的筋骨。这般的不疼不痒和不伤筋骨,自然不会让他们长记性,在违法违纪成本与“捞钱”不成正比中,“被实习”屡禁不止也就见怪不怪。

  在笔者看来,要想彻底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只有两方面发力才能起效。一是要从国家层面祭出禁令,直指全国所有职业院校和高等学府。并且不管这些学校隶属地方还是国家,在处理此类事件上,不仅要形成统一问责标准,而且要特别收起地方政府对地方学校事件处理的“自由裁量权”。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地方保护主义显身,才能预防问责上的雷声大雨声小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要加大这方面的违法违纪成本,一次犯事足以让涉事学校、涉事领导和涉事老师都吃不消。并通过建立监督和举报机制,使其像惩治腐败那样不放过一个线索,同时露头就打,严惩不贷。有了这般两方夹击,此类事件自然会灭迹。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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