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金融信贷腐败有何深意?

2018年01月16日 09:24   来源:红网   唐学伟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公报中的第六点内容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这其中,公报明确提出,要着力解决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

  金融领域的腐败问题有多严重? 笔者百度了一下近期的公开报道。有两则新闻报道很有代表性。这两则新闻是:《泰邦大肆套现银行19亿贷款狂发诈骗财,谁是保护伞?》《渝蓉高速烂尾7年遭审计署调查,泰邦涉嫌套取19亿贷款》。

  据上述报道反映,2015年末,审计署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审计报告(审成特办函〔2015〕135号)。审计查明,泰邦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黎康新在渝蓉高速公路BOT项目中,虚报净资产27亿造假中标,并釆取编造虚假“材料采购合同”和“三方债务承接协议”等手段,套取建设资金19.2亿元转移至黎康新实际控制的壳公司或个人帐户。审计建议,地方政府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督促收回转移挪用的资金,依法追究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责任,并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处理。

  两年过去了,地方政府既没有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督促收回转移梛用的资金,也没有依法查处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责仼,个中原因,令人费解。

  由此不难看出,中纪委公报提出,要着力解决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针对性很强。对当前的反腐败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试想一下,一个已被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的“严重金融问题”,并已转交当地政府依法处理的“金融腐败线索”,两年多过去了,却是“不了了之”。那么,尚未被审计或未被发现的“金融腐败”问题又有多少?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审计署发出的第1号公告,就是“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查处情况”。审计署在这个1号公告中,有这样的表述,现将至2017年12月底已有处理结果的违纪违法问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这意味着,还存在许多没有处理结果的违法违纪问题)。看来审计署是用公开已有处理结果的方式,来倒逼一些地方政府主动作为,加快对已经审计查出来的违法乱纪的问题的查处力度。

  我们坚信,既然着力解决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已纳入中纪委的重要议事日程。那么,人们就有理由,对彻底解决“金融腐败”问题,推动金融工作健康发展,充满期待。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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