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医闹是否影响教师职称评定?

2018年01月15日 09:49   来源:西安晚报   

  主持人:近日,上海一中学女教师缪某在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公示期间受到质疑,该教师曾于2015年在医院与医生发生肢体冲突,网友对其师德提出非议。闵行区教育局1月12日作出回应,认为申报与评审工作符合程序,该教师不存在师德问题。而12日下午闵行区教育局官微称,正对相关问题进行复核。

  陈广江(山东 媒体人):自两年多前在一起暴力伤医事件中“暴得大名”后,缪某就被“盯”上了。2016年10月,她想申报落户,遭到包括多个大V在内的众网友反对,最终导致其“自愿撤销”申请。如今,她想评高级职称,网友又吵翻了,该不该给她一个机会,舆论呈两极化。

  主持人:从相关规定的角度看,曾经医闹是否影响教师职称评定?

  冯海宁(北京 媒体人):教育部门之前出台的政策规定,把师德问题仅限于校内。也就是说,从现有规定来看,教师校外“打人”并不影响其职称评审。闵行区教育部门认为该教师不存在师德问题,也是依据现有规定作出评判。不过参考“阻火车”事件处理情况,该“打人”教师即便行为发生在校外,也是存在师德问题的。在笔者看来,无论是校内师德问题还是校外师德问题,都应该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等的重要指标,但不应该无限期“翻旧账”。

  主持人:医闹事件曾经影响缪某落户上海。结合这些,如何看待她为曾经的过错所付出的代价?

  张淳艺(河南 公务员):尽管医闹事件已经过去了两年多,不过从落户到评职称,缪某一次次被网友翻旧账。诚然,医闹事件注定要成为缪某人生中不光彩的一笔,但这不应成为其背负一辈子的道德原罪,在工作和生活中处处受制。正如有网友所言,不能永远关上大门,只要悔改应当给予当事人机会。不妨借鉴征信记录有效期制度,给医闹黑名单也设个有效期,以鼓励那些曾经犯过错误的人改过自新,重新被社会认可和接受。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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