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防腐需“精细化制度”

2018年01月10日 08:0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的好政策,到了下面就走了样。原本贫困户该得到的补助,却成了贪官污吏敛财的渠道。”网民“LO储储储”对扶贫领域腐败感到痛心疾首。据媒体报道,2016年和2017年,审计署共对37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审计,抽查扶贫资金737.53亿元,入户走访1.82万个贫困家庭,发现问题金额70多亿元。

  网民认为,精准扶贫须严治腐败造假。网民“于平”指出,我国的扶贫已经从粗放扶贫全面转向精准扶贫。所谓精准扶贫,就是要把每一分钱花在最急需的地方。而腐败与造假造成了大量扶贫资金损失浪费,不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扶贫就难言“精准”。

  强化问责是遏制扶贫腐败的重要环节。网民“高映”认为,打击扶贫腐败和造假,就该以铁腕打击和查处责任缺失、监管弱化、履职不力等失职渎职现象。问责利剑不只是要针对一些具体经办的基层干部,对于一些负有监督管理之责的地方主政官员,该追责的也不可放过。有些基层干部之所以对扶贫监管松弛懈怠,根子在“上头”管理不严,也只有压力从上至下传导到位,才能将扶贫责任压实,确保扶贫领域风清气正。

  更重要的是,遏制扶贫腐败要多些“制度理性”。网民“袁浩”表示,扶贫资金被侵吞,除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之外,更折射出相关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缺陷,即扶贫资金使用缺乏透明。要用制度理性遏制伸向“救命钱”的任性黑手,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比如,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两方面发力,实现由粗放化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建立扶贫助困资金流入流出透明化机制,从“上墙”到“上网”,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加强监督,增加动态审计,及时曝光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真正看好保民生的“钱袋子”。只有对扶贫资金实行阳光操作,信息公开,问责公开,让公众充分参与,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扶贫腐败。

  (经济参考报记者 张小洁 整理)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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