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变舞蹈老师,暴露了哪些问题?

2017年12月21日 10:49   来源:南方网   郝雪梅

  一男子21年前在东北越狱后,连续犯案抢劫3辆出租车,杀害2人。辗转多地,最终来到镇江。不久前,在日常巡查中,他被丹徒警方识破抓获。此时,他竟然“自学成才”当上了舞蹈老师。(12月20日《京江晚报》)

  比“杀人犯变舞蹈老师”更为可怕的是,他已经在社会上潜伏了21年安然无事。如果不是这次“冬季攻势”,他还不会落网,他还会跳着自己的舞步。让人不禁发出追问:这次落网,是巧合还是必然?

  类似情况还有不少。前段时间轰动全国的“杀人作家”,要不是成为知名作家,他还不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更可怕的是,某地一位逃犯竟然能在异地一家派出所成为了联防队员。当一些逃犯能够躲藏在社会角落里悠然生活的时候,暴露的问题是可怕的。

  其一,身份审查不严。如果在招录人员的时候,能够仔细把关,就不至于让杀人逃犯成为舞蹈老师。如今是市场经济时代,各种私营企业,各种社会机构很多,需要大量用工。在招录人员的时候,能否坚守好底线?身份审查必须严格起来。

  其二,信息渠道蔽塞。警方发布的协查通知等等文件,只是在警方处保存,其他部门和单位很难知道,除非是发布了通缉令。假如说,所有外逃人员的信息都能与其他部门联网,是不是这个问题就能得到解决了呢?打通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社会之间的信息壁垒,在科技时代不是问题。

  其三,追凶半途而废。前几天在媒体上看到一则新闻。一位受害者的家人,为了给亲人“报仇雪恨”,坚持几十年追查外逃凶手。他辞去了工作,他委托朋友留意凶手外貌。最终,在几十年后亲自将凶手抓住送到了警方。这暴露的问题是,警方在追凶道路上容易半途而废。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不当一回事了。如果,对于凶手的追查,能够拿出“天涯海角也不放过”的劲头,“日久天长也不放弃”的决心,或许也就不至于出现“杀人犯变舞蹈老师”的尴尬了。

  其四,房屋租赁乱象。按照规定,市民租赁房屋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而实际上,很少有主动到到有关部门备案的。如果备案制度落实到位,当舞蹈老师的杀人逃犯兴许早就能够被警方抓获。市民租赁房屋按规定进行备案,又何尝不是对自己对社会负责?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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