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职业差评师不能剥夺消费者“差评权”

2017年12月06日 07:43   来源:深圳特区报   

  近日,百度贴吧上一个名为“差评师曝光台吧”的贴吧引起了广泛关注。吧内的帖子公布出一些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比如旺旺ID、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然后说被曝光的这个人是差评师,有的甚至还声称要人肉被曝光者。记者按照曝光的信息联系上一些被曝光者,对方均表示电话和姓名属实,但自己并非差评师。

  “差评师曝光台”的存在,反映的是商家对差评的厌恶和恐惧。网购平台设置的消费者评价机制,原本是一大亮点,旨在以实例给其他消费者提供参考。而如今的情形是,不少商家谈“评”色变,有的甚至不惜冒着违法风险恶意刷单,以各种手段与消费者对峙。对此,相关网购平台也应该反思:如今的评价处理机制是否科学有效?对职业差评师的监管和治理是否有相应制度?对被恶意差评的商家是否又有相应的申诉和保护机制?只有进一步完善网购平台建设,保护正当经营者和正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是治本之策。——庄媛

  职业差评师的出现,搅乱了电商平台的评价体系,损坏了市场的公平秩序,不能任由该现象继续发展。但对不满意的网购体验给差评,则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将其个人隐私曝光在公共平台上,这样的做法实在不妥。如果只有虚假好评,电商平台的评价体系就完全失去了作用,部分卖家就会利用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大肆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因此,整治职业差评师千万不能以剥夺普通消费者的“差评权”为代价。——王玥

  实际上,这个所谓的“差评师曝光台吧”并不能真正精准地将职业差评师与普通消费者区分出来。如果当真掌握了职业差评师进行恶意评价的行为线索或证据,商家可以向电商平台举报,请求电商平台进行技术监测和处理,对涉及到敲诈勒索的更可以直接报警。例如,早在2015年阿里巴巴平台的“消费者诚信数据模型”就启动了恶意评价追溯删除功能。《深圳特区报》也曾报道过“职业差评师”用差评敲诈淘宝店主获刑8个月的案例。可见,打击差评师有更好且合法的途径。而擅自曝光消费者个人信息,不仅可能因滥用网络暴力误伤无辜,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触犯法律。——赵强

  “曝光台”并不能解决职业差评师敲诈勒索商家的现状,反而可能会让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国法律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直接曝光他人个人信息者,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若曝光信息不实,还涉及名誉侵权。给差评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手段,也是为其他消费者提供实际消费体验的有效途径,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卖家提升商品质量起到监督作用。因此消费者对商品进行好恶评价,表达自己的想法是理所当然。倘若卖家遇到恶意的职业差评师,可以诉诸法律手段,从而规范网络交易市场。——子瑜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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