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异个性命名,不能心血来潮任性而为

2017年11月29日 08: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近日,最高法发布第17批共5件指导性案例,《“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入选其中。此案说的是,几年前,一对山东夫妇为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雁云依”,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派出所拒绝为其登记户口。该夫妇为此提起诉讼,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众所周知,在非常看重家庭伦理,十分讲究“慎终追远”“名正言顺”的中华文化传统中,姓氏不仅关乎一个人的身份归属确认、一个家庭的血缘传承,更关系到深层次的社会伦理秩序和思想观念。在这种中华文化传统语境下,如果“姓氏”可以随意任性更改,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不仅可能模糊一个人、一个家庭的血缘传承,还会进一步冲击侵蚀其背后寄寓的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

  ——张贵峰

  姓名权虽然属于个人私权,但也事关公共管理。子女承袭父母姓氏,便于相关学校、单位以及管理机构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判断姓氏使用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如果随意给后辈选取姓氏甚至凭借自我喜好而创造姓氏,则不利于维护公共秩序,难以实现对社会成员的良性管控。姓氏混乱,甚至可能造成姓氏使用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不明确,比如“北雁云依”一名,就可能给孩子以后的房产继承等带来麻烦。

  ——何勇海

  在互联网时代彰显个性、追求特立独行的潮流影响下,给孩子起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是很多家长所希望的,于是就有了“北雁云依”乃至“王者荣耀”、“黄蒲军校”这些稀奇古怪的名字。然而,作为家长必须要明白,姓名会伴随孩子的一生,起名时要考虑孩子长大以后的感受,考虑起个怪名到底是为孩子的社交加分还是减分,而不仅仅是追求特别。

  ——王玥

  给孩子起名字考验着家长的文化底蕴,其中包括法律常识和传统伦理。在自由、开放的现代社会,“北雁云依”这个名字,完全可以用作别名、笔名、艺名或网名,但不能心血来潮任性而为。要明白,姓名权虽是公民的权利,但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若过于追求诗意、怪趣而失范,一味标新立异、生造姓名,则既得不到法律的许可,也得不到社会的普遍认同。

  ——杜学峰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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