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升级 监管别原地踏步

2017年11月24日 08:5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在公务活动中,能否自带酒水或者个人买酒?能否饮用其他单位提供的酒水?广州升级版“禁酒令”毫不回避,给出了明确答案:一般公务活动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这比之前的“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更为严格,折射出党的十九大之后反“四风”驰而不息,不松反紧。升级后的“禁酒令”需要怎样的监管与之匹配?本期“廉议汇”就此邀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王言虎(北京 媒体人):以往,各地虽然也都颁布了“禁酒令”,但还是有不少违规饮酒问题被媒体与纪检机构揪了出来。这说明,“禁酒令”再严,执行中也可能百密一疏。所以,广州全面升级“禁酒令”只是一个开始,后续的监管落地才是能否见实效的关键。在监管上,纪检机构的工作力度需要加码,以“火眼金睛”查处、以雷霆手段处罚违反禁令的问题。同时,也要构建多主体参与的监督体系,比如创建曝光平台,让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体系中来。

  涂启智(深圳 职员):在“禁酒令”升级加码的背景下,很多地方固然已经不敢明目张胆将酒水消费纳入公款报销,但是巧立名目支出套现,跑到偏僻地方接待,也不是没有可能。为此,监管也要顺势跟进,管住各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行为。此外,还应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管好公共财政的“钱袋子”,挤压公款的灰色消费空间。

  雁君(成都 媒体人):公务活动“禁酒令”其实早已有之,只不过各地的具体规定有所区别而已。相对来说,广州版本的“禁酒令”可说是覆盖最全面、限制最严格。“三个严禁”涉及到了公务活动与“酒”相关的各个环节,没有留下任何的回旋余地,彻底堵住了购酒、饮酒、送酒的“出口”。这一最严“禁酒令”对于约束公务活动、端正工作态度、规范官商关系可谓意义重大。让公务活动告别酒精,一改“无酒不成事”的歪风,对于廉政建设也是一种有效的促进。让“禁酒令”真正落地施行,需要严格审核“三公消费”,以严格的会计核算和财务审计来切断酒水花费。(整理:谢仕亮)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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