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国有资本为社保基金续航增添动力

2017年11月21日 08:45   来源:深圳特区报   李长安

  国有资本庞大的体量和强大的盈利能力,为真正解决中国社保基金的资金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这意味着市场上传闻已久的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方案终于尘埃落定,为当前以及未来社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准备了强大且充足的续航能力。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国社保基金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社保基金的保障能力也成为普通民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从总量上来看,目前我国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结余总额已经超过了4万亿元,全国平均可支付月数超过了17个月。但是,由于社保基金各地苦乐不均,一些地方已经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东部地区年轻人口较多,老龄化程度较低,基金结余较多;而中西部,特别是老工业基地等地区,则出现亏空。不仅如此,从长远来看,我国社保基金的压力依然十分巨大,如何维持民众“养命钱”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必须面对并有效解决的重大问题。

  通过将国有资本注入社保基金的思路,其实早在我国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之初就已经产生。2001年推出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2009年6月推出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提出,凡在境内IPO的含国有股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也即所谓“转持”。无论是“减持”还是“转持”,由于体制机制问题都存在着不少漏洞。

  此次《方案》由过去的“减持”和“转持”升级为国有资本“划转”,不仅是用词方面的差异,更重要的是抓住了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的“牛鼻子”。这是因为,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统计,仅在今年上半年,中央企业就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5万亿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7218亿元,净利润5353.2亿元。庞大的体量和强大的盈利能力,为真正解决中国社保基金的资金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考虑到划转工作涉及面广,此次《方案》提出,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还需要指出的是,建立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机制符合国有资产产权公有、利益共享的性质。毫无疑问,随着国有资本的做强做优做大,将更好地体现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此外,这样一来还有利于避免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展初期形成的缺口,通过增加税收、提高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率等方式转移给下一代人。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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