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十九大】扩大金融开放凸显自信

2017年11月17日 07:2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关起门来搞金融,或过度依赖外资充当“买办”搞金融,都不可能长久发展,只有在立足自身和防控风险基础上,才能走出金融业双向开放、健康发展之路

  最近,我国将大幅放宽外资进入金融业投资比例限制的消息引发各方关注,这是我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促进金融业开放的庄严承诺,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一步。

  翻开近现代金融发展历史,无论是封建钱庄昙花一现,还是旧式晋商票号兴衰沉浮,诸多被淘汰的落后金融业态无不昭示着,关起门来搞金融,或过度依赖外资充当“买办”搞金融,都不可能长久发展,只有在立足自身和防控风险基础上,才能走出金融业双向开放、健康发展之路。

  从行业特性看,作为竞争性服务业的金融业,不可能走预先呵护、等“长大”后再开放再参与国际竞争的路子。各国金融业发展的经验表明,保护容易导致懒惰、财务软约束、权力寻租等问题,不开放、不竞争往往会纵容那些高杠杆、低资本、不良贷款等现象,“温室里的呵护”反而会削弱金融竞争力,损害行业健康发展。我国的实践也证明,快速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业受益于开放,应以更大自信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

  把握好扩大开放的新机遇,金融业需统筹国内和国外两个大局,以新的区域发展战略视角,用世界眼光推进新一轮金融改革和开放。

  一方面,要以开放促进金融改革,开创金融业改革开放发展的新局面。开放也是改革,而且会倒逼改革,金融开放自身就是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一带一路”倡议会带来大量新型金融合作机会,为国内金融机构开展海外布局,为贸易、投资、资本运作等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带来发展空间。国内的金融服务业在这样的对外开放中,由竞争机制带来改革压力和发展动力,反过来将极大促进自身发展壮大。

  另一方面,要在开放中提升金融效率,学习先进经验,优化资源配置。开放既是将外资金融机构、外国客户、外国企业引进来的过程,也是国内金融机构和企业“走出去”的过程。金融业要在构建开放性的监管体系过程中,提升现代金融业效率和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微观主体的经营效率,以更大自信充分利用好国内外金融市场和国内外金融资源,通过联动发展、包容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发展。

  当然,无论是深化金融改革还是扩大金融开放,都要本着立足自身优势、风险可控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每一步都不应过度依赖外部力量、脱离基本国情,每一步都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能冒进。唯有如此,金融业改革开放这艘大船才能行稳致远。(作者:周琳)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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