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公平竞争审查廓清网约车“浑水”

2017年11月17日 07:03   来源:红网   鲁柯

  近日,据《中国经济导报》报道,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获悉,由于一些地方的网约车管理细则在车辆、驾驶员、平台公司等准入条件的限制上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专业人士为此投诉举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正在进行调查。

  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以来,如今已满周岁。一年以来,关于网约车新政的讨论从未在舆论场上消退。

  一年来,各地纷纷公布网约车细则。然而,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披露,一些城市改革工作滞后,不同程度地存在打车难、打车贵等问题。一些城市对网约车车辆要求过高,抬高了网约车的准入成本,变相抬高乘客出行成本。

  不久前,兰州、泉州两地率先主动修订网约车管理规定,在网约车准入车型等方面降低要求,减弱对网约车驾驶员的人身和户籍限制,取消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的接入限制等。这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较弱,乘客对价格敏感,适当放低标准是一种务实做法,必将让更多市民受益。

  兰州等城市放宽网约车限制的举动其来有自。不久前,针对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交通部发布通知,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要求出租车与网约车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与区域科目考试实行“两考合一”,降低考生负担。交通部的这些举措与兰州等城市网约车细则的调整,是一种互动和呼应,有望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然而,放眼全国,仍然有许多城市特别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网约车政策虽遭舆论质疑仍坚如堡垒、岿然不动。例如今年6月在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举办的专题研讨会上,包括多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在内的与会人士,就国内91个城市出台的网约车实施细则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提出质疑。缺乏公平性审查的网约车政策,不但公平公正性存疑,也将使得网约车政策本身的合法性大打折扣。

  故此,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就一些地方的网约车管理细则进行公平竞争的调查,虽是一种亡羊补牢式的补救措施,但如果调查奏效,其结果仍然值得期待,毕竟,与各地的自我审查相比,这是来自更高层级的监督。

  去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开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得以确立。然而,《意见》中提出现阶段的公平竞争审查,实际上是以政策制定机关自我审查为主。自我审查和监督当然很重要,但是外部的监督也不可缺少。希望,此次发改委对地方网约车细则的公平竞争调查,不要变成空头支票,而是把这个审查制度真正激活,促使网约车新政做出合适有效的调校和修正。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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