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赛龙突死”看政企关系

2017年11月01日 09:11   来源:环球时报   万喆

  最近,“深圳赛龙突死之谜”引发广泛关注。文中称,因共青城政府一系列行为,导致赛龙资金链断裂,企业陷入困境,创始人被逮捕。随后,共青城发表文章予以反驳,认为赛龙本身经营有巨大问题,创始人亦存在行为不端,在当地政府帮助无果后陷入困境。

  事实真相还未水落石出,现在断言各方责任过失如何,自然为时尚早。但此事引发的关注,恐怕并不仅在一城一市一企一人之境遇,而是因其中政企关系究竟有何问题,其关键矛盾源于何处,双方正常联系到底应该如何。这些牵涉的面其实非常之广,问题的答案,涉及当前国家经济改革中的重大乃至核心议题。

  由于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地方政府出于经济上的担心就对公司进行“强制管理”,这能站得住脚吗?须知,无论是在一开始招商引资中轻许承诺,或者在接下来以政府身份提供担保及其他政策优惠,使企业变成政府“附庸”,都是违背政府根本职能,也违背中央一贯要求的,当然也违背了市场化的基本规律。当地方政府自己对企业经营介入过深,把别人的债当成自己的债,把别人的钱当成自己的钱,企业将难以作为企业好好运营,风险与日俱增,而政府同样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

  政府与企业之间,还有一层金融机构相联系。而所谓地方债风险的关键,本就是地方政府不应以自己的信用担保建立相关金融平台。企业经营如何、信用如何,是金融机构放贷的评判标准。但当地方政府涉入过深,很容易在开头忽视风险盲目放贷,而后来仍旧忽视风险盲目抽贷。若金融机构成为政府“下属”,极易放大本身的风险,也放大企业和政府的风险,从而加大系统性风险的产生。

  若地方政府想要完成一系列对企业的掌控,就难免会在司法系统、财政系统内不断各种上下其手,将中央的财政款项通过企业的名义随意“调拨”,将已经明确的法律法规变成自己完成“小目标”的随意手段。即使微观企业和个人违法犯规,仍然需要用合法程序来进行解决,给社会公平正义的示范。如若不能如此,又怎可能有市场秩序?更不要说,当一地政府中某些人权力过大,私心膨胀,甚至上欺瞒中央、下糊弄百姓,各种寻租、腐败必然出现,不但侵犯个人权益,也实际上侵犯国家权益。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要为企业投资和正常运营创造良好环境,要简政放权,尽管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有些地方依然看重GDP数字,进而想通过插手企业实现政绩目标,甚至暗度陈仓、以权谋私。在接下来的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如何协调政企关系的矛盾就成为重点。过去,我们谈市场要发挥基础性作用,后来讲要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强调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但是如果地方政府不尊重基本的市场规律,那就不是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反而变成瞎发挥、乱发挥,变成破坏市场秩序、破坏社会公平,这是违背中央精神的。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因此,有必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保持社会公平以及市场秩序为目标,做到政商交往公私分明,政企关系界限分明,地方政府不要为了GDP就总想着亲自上阵,而应充分理解“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意义,进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经济生态和社会生态。(作者是中国黄金集团首席经济学家)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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