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公交换绿色出行并非亏本生意

2017年10月18日 11:25   来源:东方网   叶祝颐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今年9月18日至24日是全国“公交出行宣传周”,各地组织开展“百城市长乘公交”活动,旨在培育“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治理。然而,现阶段,大部分城市还没有真正把握公交事业的内在规律,亏损如影随形,公共交通的服务品质还有待提升。(10月17日中国新闻网)

  城市公共交通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重大民生工程。中央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2012年1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确立了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并提出了一系列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大政策措施。2015年10月,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公交优先作为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心工程,就是要为民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交服务,让民众得到实惠。尽管廉价公交模式给政府财政带来压力,但是廉价公交模式让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提升,步入公共交通主导城市交通的时代。这些都为公交优先做出了榜样。

  其实,发展好城市公交系统,其最终目的不是赢利,而是承载提供便民服务的社会责任。由于公交行业具有特殊的垄断属性,公交行业具有明显的公益功能。政府为方便市民出行,承担“公交低票价”的损失,就是这种公益功能的体现。住建部等六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制定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这样看来,公交低票价政策不仅合理,而且合法。

  而且,“廉价公交”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亏本生意。政府以“廉价公交”换来广大市民的方便与城市交通环境的改善。这实际上是树立政府公信形象,实现政府与市民利益双赢局面的一个良好契机。而且公交设施本身是花纳税人的钱投资建设的,以实际行动回馈纳税人是公共财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从长远来看,“廉价公交”支出的实际上是一笔“公益成本”。其社会价值不可低估。

  满足市民需求,实行廉价公交政策,引导民众绿色出行,体现了政府应有的责任担当。要说公交行业亏损,城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与行政经费,用节省下来的钱给公共交通等民生事业增量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具体说来,用什么方式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如何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让利于民的方式有多种,不一定要照搬哪一个地方的经验。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对公交优先作出更为细致温馨的制度安排。比如,政府可以提供财政补贴发展廉价公交,也可以在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的同时,给民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金提供更多补贴与政策支持。更为重要的是,政府还应该继续加大公共事业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公共产品供应种类与数量,等等。总之,只有切实解决好衣食住行医等百姓切身利益问题,才能让他们感受到公共财政的民生情怀。

(责任编辑:邓浩)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