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没有任何冤枉可言

2017年10月16日 12:05   来源:北京晨报   赵欧仁

  报载,前几天的一个深夜,昆明交警在例行检查中拦下一辆车,将酒精测试仪递给司机张女士,测试仪显示酒精度超标,构成酒驾。张女士大呼冤枉,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一滴酒没喝。但反复测试,测试仪都显示“酒驾”。张女士仔细回忆终于想起来了,晚饭中,有一道菜是醉虾!交警最终对其作出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3000元的处罚。

  针对这一很“冤枉”的重罚事件,有网友为张女士鸣不平,认为交警的处罚太过“缺少人性化”,真的是这样吗?在笔者看来,绝非如此。

  首先,我们必须强调规则意识,规则自有其尊严,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有任何“法外容情”的情况出现,而张女士酒精测试超标,这是超越了硬指标的底线,来不得任何的讨价还价,从这个意义上讲,交警的执法没有任何错误。其次,醉虾里边含有酒精,这应该算是常识,就算有人包括张女士不清楚醉虾的制作方法,那也依旧改变不了酒精测试超标的事实,并非规则有误,而是你无意中标而已。相比较醉虾,恐怕使用漱口水导致酒精测试没有通过的情形更冤枉吧!第三,张女士酒精超标被重罚,除了给当事人以应有的惩戒之外,这也是对其他交通驾驶员的保护,如果任由这种所谓人性化执法的情形出现,每人都可以找到自认为值得宽宥的理由,如此,规则的严肃性将不复存在。

  驾车上路,就有了一份责任,要承担不仅对自己、对家人、更有其他人的义务,因此,多掌握一些可能引起违规的行为的常识,这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总乐于或者说善于在惹出事端之后,为自己找各种理由,如果不予处罚,最终害人害己。

  (清华大学品牌营销专家)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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