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点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路子

2017年08月31日 13:25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孙景淼

  [摘 要] 20世纪80年代,浙江省就提出了坚持粮经并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开启了农业市场化改革之路。近年来,根据农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决策部署,在继续追求高效的同时,突出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注重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出了一条富有浙江特点、体现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

  [关键词] 浙江农业;供给侧改革;发展;优化;新农村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浙江人多地少,经营成本较高,生产一般的大宗农产品没有优势也没有效益;另一方面,浙江地形地貌多样、生态优良、物种丰富、气候适宜,而且居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较高,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条件得天独厚,发展优势和要素制约都驱使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早在20世纪80年代,浙江省就坚持粮经并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开启了农业市场化改革之路。1998年,浙江省按照“什么来钱种什么”理念,大力发展效益农业。2003年,根据农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在继续追求高效的同时,突出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注重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从真正意义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出了一条富有浙江特点、体现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浙江以约占全国1.1%的国土、1.3%的耕地面积,创造了占全国约3%的农业增加值。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866元,连续32年列各省区首位;城乡居民收入比2.066:1,全面消除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一、坚持差异发展,优化产业产品结构,着力培育新优势

  浙江立足资源禀赋特点,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差异化发展路子,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一是分类推进产业发展。根据产业的基础性、成长性和竞争性,把农业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战略产业,主要是事关国计民生的粮食油料、远洋渔业,重点要“做稳”;第二类是主导产业,主要是基础较好、潜力较大、优势较强且对农民就业增收作用突出的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主导产业,重点要“做强”;第三类是新兴产业,主要是发挥本地资源、产业优势,体现生产与人居、生态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对一个地方农民增收有重要影响且前景广阔的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农村电商等,重点要“做亮”。贯彻 “大粮食安全观”,按照“稳面增产、绿色增效,保护能力、藏粮于地,消费引领、优化结构”的要求,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同时抓好“菜篮子”工程和远洋渔业,着力做大做强农业主导产业,规范提升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积极发展创意农业、健康养生、电子商务等农村新业态。

  二是科学布局农业生产。顺应市场需求,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居民喜爱、特色优质、生态高效的农产品生产,努力满足居民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发展一域一品,积极培育优势产业强县(乡镇)和各具特色的产业群、产业带,以布局区域化、连片集中化推进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浙江省将以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精品农业为支撑,持续推进特色农业强镇、农家乐特色村等建设。

  三是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申报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着力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高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农产品的比重。每年举办浙江农业博览会、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等展会,为企业搭建品牌展示和营销平台,涌现出了龙井茶叶、庆元香菇、金华火腿等一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有效带动了产业的提升。浙江省要进一步加大品牌整合塑造、公共营销、政策支持力度,召开全省农业品牌大会进行部署。

  二、 坚持集聚发展,优化要素配置结构,着力创设新抓手

  针对浙江省农业存在产业布局散、经营规模小、比较效益低的问题,我们按照“集聚发展”原则,创设新抓手,引导要素向优势产业、重点区域和现代农业主体集聚,发展先进生产力。

  一是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浙江省于2010年做出了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两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引导政策、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两区”集聚。省政府已经连续7年召开“两区”现场会现予以推进,其间4任省长均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着力把“两区”打造成为生产条件优良、物质装备先进、科技应用领先、经营机制完善的现代农业先行区、示范区和引领区。到2016年年底,全省累计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9131个、760.7万亩,省级农业产业园818个、516.5万亩,有效稳定了粮食生产,提升了农业效益。2016年浙江省早稻单产居全国第一,现代农业园区亩均产出高出周边农户30%左右;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连续三年写入中央1号文件,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提供了借鉴。“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将以农业“两区”为基础,着力建设100个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园区和200个集产业、科技、创业功能于一体的农业示范园。

  二是积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按照纵向延伸、横向联结的思路,引入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等产业链的核心组织,通过股权、品牌、战略合作等途径把产业链各节点连起来,推进农业产加销一体化、一二三产融合。2013年起,省财政连续三年安排1亿元支持主导产业强县推进全产业链建设。五年内,全省以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努力打造80条产值均在10亿元以上的省级示范性全产业链。

  三是推进支农项目资金集聚。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用于“三农”一般预算资金年均增长18.7%,2014—2016年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财政支农和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专项资金530余亿元。针对农业资金“撒胡椒面”的状况,我们积极推进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清理省级部门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原则上整合为一个部门一个转移支付项目,把分散的资金集聚起来,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绩效导向,加大因素法分配,增强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能力。我们正在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建立绿色生态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三、坚持绿色发展,优化生产生态结构,着力推行新方式

  我们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一是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抓住作为全国唯一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机会,着力完善绿色农业发展扶持政策,推广应用新型种养模式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完善生态循环体系。构筑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格局,化肥、农药比全国提前七年实现减量,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9%,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6%,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达到92%。

  二是着力推进整洁田园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治水,全面消除劣五类水。深入推进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有效切断工业性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严格禁止养殖排泄物未经达标处理随意排放,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切实保护农田土壤、水体安全。集中清除田园各类积存垃圾,整治农业废弃物,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加大清理农村各类杆线乱拉乱放和农田设施乱搭乱建的力度,加强田园日常动态保洁,推进田园环境整洁美丽。

  三是强势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2013年,省委、省政府专题部署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铁腕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积极探索开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美丽牧场建设,大力推广“零污染、零排放”的新型养殖模式,着力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到2016年年底,全省保留下来的7700余家规模养殖场全部验收合格,生猪散养户和规模水禽场扩面整治全面完成,病死动物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两大难题基本解决,创建推出一批省级示范性美丽牧场。省政府专题召开由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现场会,部署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着力建设一批“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的美丽牧场。

  四是持续推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针对东海捕捞产能严重过剩、渔业资源日益衰退等问题,2014年浙江省启动实施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计划,强势推进以取缔“三无”渔船、整治“船证不符”渔船、禁用渔具和海洋环境污染为核心的“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已拆解“三无”渔船1.4万余艘,压减非法捕捞产能近50万千瓦,有效遏制了海上偷捕滥捕乱象,近海渔业资源得到了恢复,海洋捕捞渔民丰收的消息不断传出。下一步,浙江省将继续深化“一打三整治”行动,特别是加大对违规渔具的打击力度,同时统筹抓好渔民转产转业、海洋牧场建设、增殖放流等工作,力争早日将浙江省近海渔业资源恢复到20世纪80年代末水平。

  五是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上市、营销。加强省市县乡四级监测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绿剑”集中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2017年5月1日起,浙江省全面施行省人大通过的《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对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实行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倒逼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四、 坚持专业发展,优化经营主体结构,着力壮大新农民

  新型农业主体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力量,主体强则活力强、产业强。我们按照职业化、合作化、企业化的思路,加快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一是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浙江省是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源地,我们不断加强政策支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持续开展合作社“五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示范社创建,到2016年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8万余家,成员121.6万个,带动非成员农户416万户,入社和带动农户占全省总承包农户数的59.5%,并创下了诸多全国第一:2000年,全国第一家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温岭市石桥头蔬菜专业合作社诞生;2004年,全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出台;2009年,全国第一家农民合作社联合会——浙江省农民专业联合社成立。我们将继续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合作与联合,提高运行质量和合作水平。

  二是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以培育农业名企、名牌和名家为目标,通过实施财政贴息、银行授信、项目倾斜、服务引导等手段,扶强扶大农业龙头企业。2016年全省共有农业龙头企业7660家,实现销售收入3600余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达638家,通过合同收购、实行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经营带动农户861万户。我们将进一步推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现代农业。

  三是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家庭农场。浙江省对本省籍大学生就读农林院校种养专业实行免学费,对大学生在农业领域就业进行补助,每年举办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大学生创意大赛等活动,引导大学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着力发展“农创客”“农二代”,6000多名大学生在广阔天地创业创新。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科学培育家庭农场,出台培育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分级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全省经工商登记家庭农场2.4万个,平均经营规模96亩。我们将加大对新型主体的扶持力度,鼓励新型主体特别是大学生到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创新创业。

  四是率先探索 “三位一体”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构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组织体系,全省已组建11个市级农合联、82个县级农合联、929个乡镇级农合联,吸收会员6.3万个。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农合联组织建设,健全资产经营公司和农民合作基金运行机制,强化农合联的生产、供销、信用、环境、消费、投资等服务功能,推进农合联实体化、市场化运作。鼓励各级政府将适合农合联承担的相关服务,以政府购买方式交由农合联承接。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市场经济方向和合作组织属性,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五、坚持创新发展,优化农村制度结构,着力增强新动能

  浙江省是较早实施农业市场化改革的省份。特别是近年来,我们针对农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破除农业发展体制障碍,优化农业制度结构,释放改革红利。

  一是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省已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建制村达到98%,林权确权颁证率99.8%,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率95%,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率99.5%。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93个、乡镇产权服务平台979个,覆盖率96%以上。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全省土地流转率达53%。在率先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林业经营体制、流转机制、林业金融、采伐管理、国有林场和审批制度等六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宅基地使用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国家级改革在义乌、德清试点并取得成果,义乌市颁发了全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成功发放全国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第一单;德清县实现了全国第一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二是积极推进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2015年,省财政筹集50亿元设立浙江省农业发展投资基金,实现政府支农政策导向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机结合。省财政出资4亿元组建成立浙江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努力解决粮食生产及现代农业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初步形成了以共保经营、互助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发展格局,2016年全省参保农户140.9万户,险种50多个,实现保费收入6.9亿元,提供风险保障380.9亿元。大力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从2007年至今,全省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89亿元,贷款余额85亿元;33个县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51个县开展农房抵押贷款业务,促进农业投入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

  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省委、省政府每五年召开一次全省农业科技大会、出台一个专门政策进行推动。坚持应用导向、需求导向,引导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重点研究适合本地实际、农民需要、应用性强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实施重大育种专项、组建科技攻关协作组、建设创新平台等措施,整合科技资源。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责任农技员制度,着力形成“产业+科技团队+项目+基地”的现代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健全农科教、产学研联盟,促进科技与生产、集成与示范、培训与推广紧密结合。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星创天地”、企业研究院等建设,改革农业科技人员激励机制,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六、坚持美丽发展,优化乡村人居环境,着力建设新农村

  2003年以来,浙江省持续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我们从2010年起,围绕“四美、三宜”的目标(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宜居、宜业、宜游),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对浙江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做法做出重要批示;同年,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浙江省桐庐县召开。目前,浙江省正按照“安全、宜居、美丽、文化、富裕、和谐”的要求,全面打造美丽中国的浙江样板,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新的动能。

  一是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城乡公共设施一体规划、有序建设、稳步覆盖的要求,统筹城乡交通、能源、水利、通信、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用设施网络化共享水平。组织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着力构建“上蓄、中分、下排”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全域推进环境整治,突出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庄绿化、村道硬化等环境整治重点,97%的建制村完成整治,一大批“脏乱差”的村庄变成了“水清、路平、灯明、村美”的洁净村庄。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目标,强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深化“四边”绿化、拆后绿化和沿海生态屏障建设,深入开展新植1亿株珍贵树行动。2010年以来,省委书记连续八年主持召开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形成了“县委书记抓绿化”的格局,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0.96%、平原林木覆盖率达19.81%。浙江省持续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景区村庄创建,到2020年累计建成10000个A级景区村庄,占全省村庄总数的36%,其中达到3A级景区标准的1000个。

  二是传承优秀文化。开展特色文化村培育、历史文化村保护和文化礼堂建设,发掘农耕传统、民俗风情和民间技艺等乡土文化,打造特色文化村。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程,2012年以来,分5批对全省971个历史文化村落开展保护利用工作。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充分运用村规民约、家规家训,深入开展“最美现象”创建,发展新乡贤文化。建成农村文化礼堂6527个,组织开展《千村故事》《千村档案》“五个一”行动,传承具有浙江味道和地域特色的活态文化,着力打造农民的精神家园。

  三是发展美丽经济。充分利用美丽乡村建设带来的优美环境和商机,开发景区经营、物业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电子商务、养生养老、运动健康、文化创意等“美丽产业”,不断发掘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经济价值。浙江省正在进一步通过农林渔和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互联网+三农”、“空心村”改造等途径,发展美丽经济,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过程。浙江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的浙江样本。

  [作者简介] 孙景淼,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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