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部攻破食药违法问题堡垒

2017年08月23日 08:3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姚龙华

  举报“东家”有重奖,在道德良知之外,再加上物质利益的激励,“吹哨人”举报违法行为的动力将会增强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会同财政部印发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规定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在奖励标准上追加奖励金额。同时,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众所周知,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鼓励内部人员举报食药违法行为,实质上是在食药安全领域建立“吹哨人”制度。食药行业违法行为大都存在一定的专业性和隐秘性,普通人难以发现,有限的监管执法力量也远不足以应对其中存在的海量问题。食药质量好不好,内部员工最知道。食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员工,具备专业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并且消息灵通,最有可能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察觉问题,吹响“哨声”,制止问题。

  食药安全既是生产出来的,也是治理出来的。“吹哨人”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构建起食药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有效填补政府监管不到位的空间,大幅降低监管成本,对整个行业形成强力震慑。问题在于,如何让内部“深喉”勇敢发声?

  事实上,在涉及公共利益、大是大非、人命关天的食药安全问题上,不少内部员工出于良心不安或社会责任感的驱使,不愿与企业同流合污,不想对企业尽一种无条件、无原则、无限度服从的“愚忠”义务,而选择自揭“家丑”,从违法生产线上的一员,变成食药安全的捍卫者,完成自我救赎。只不过,以往由于激励机制与保障制度不健全,有些内部举报者遭到报复,被当成“内鬼”扫地出门,在整个行业难以立足,承受各种各样的非议。在沉重的代价面前,很多潜在的“吹哨人”选择了退缩、沉默。

  举报“东家”有重奖,在道德良知之外,再加上物质利益的激励,“吹哨人”举报违法行为的动力将会增强。新修订的《办法》专门设立内部人员举报奖励机制,细化奖励条件与程序,明确提出可在奖励标准上追加奖励金额,可让“吹哨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使之不再“吃力不讨好”。

  当然,重赏之下未必一定有勇夫。善待“吹哨人”,不仅要有物质重赏,更要有制度保护。试想一下,内部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合法权益甚至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谁还敢放心“吹哨”?新修订的《办法》明确规定严禁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并提出了匿名举报奖励的领取方式和程序,一定程度上为“吹哨人”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只是相关规定太过原则化,多少显得有点苍白无力。

  要快速打破食药违法问题堡垒,光靠内部员工举报肯定不行。监管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是否能无缝对接、快速响应,也是极为重要的影响因素。面对食药违法问题这个全社会的共同“敌人”,只有把“战线”拉长,让更多的“吹哨人”投身其中,并真正做到“里应外合”,才能把它打趴下。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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