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扮“鬼”行为不应一笑了之

2017年08月18日 09:3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刘洪波

  对装扮鬼子的行为,现场进行抨击和喝止,胜过无动于衷;舆论加以谴责,属于正义之举

  近期陆续有人穿日寇军服招摇作态,自己出乖露丑,社会群起攻之,当事者就说这是想当“网红”,有的说是搞模仿秀,想去拍影视。

  这样的脱遁之辞,显得很拙劣,但有的恐怕就是这样。现在,为当“网红”有的已谈不上底线,个人人格上能毫无羞耻,冒犯公众感情恐怕更不当回事。但要说所有的类似丑行,都只是“想红”,可能也太简单了些。

  有的装扮鬼子的人,平时网上就搞惯了“太君”“帝国”,有同道相应,从线上呼引到线下扮“鬼”聚会,要说只是想红,就未必。有些人的脑子沟回奇葩,意识奇特,膜拜“皇军”,至少是一向的观念,而不只是搞怪。

  侵华日军军服,作为法西斯军国主义日本的符号,代表着罪恶和邪恶。在中国,绝大部分人对装扮鬼子的行为反感和痛恨,这是完全正当的国民情感,就像犹太人看到纳粹标志的感受一样,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犹太青年会想当“网红”而装扮成纳粹分子,哪怕他再年幼无知。

  前不久,两名中国游客在德国游览拍照时做出纳粹手势,遭到警方逮捕,尽管交钱保释,仍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德国对纳粹主义的法律禁止,包括纳粹党符号、“希特勒万岁”等口号、纳粹举手礼、纳粹党党歌等。德国经验给人启示。

  近日广西宾阳两名扮“鬼”男子被现场群众围堵,被警方处以拘留;数名在上海抗战遗迹装“鬼”的男子被网友举报和批驳,是社会应然反应。类似人网上网下得到更多教训,也不令人惊讶。倒如朋友圈中的失败、求职路上的麻烦、生意场上的曲折等,毕竟,那些违背社会基本价值和情感的人,曲折一些也是应当有所准备的代价。

  我们没有关于禁止装扮日寇的法律,但也绝不能简单地说“法无禁止即自由”,装扮鬼子是个人的私事。对装扮鬼子的行为,现场进行抨击和喝止,胜过无动于衷;舆论加以谴责,属于正义之举。对于面对装扮日寇的行为,认为应当任其自便的人,我们应当有所警惕。这类人表面温和理性,实则对历史底线无原则退让。包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史在内的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史基本叙事,既是不可虚无和颠倒的立场,也是国际秩序和国际正义的基石。

  (作者系知名媒体评论人)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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