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的儿女长不大

2017年08月17日 09:41   来源:东方网   蒋萌

  近日,浙江义乌一妈妈发帖称,她的女儿在杭州读大学,她每月给1200元伙食费,购物的费用另计,但读大学的女儿嫌少,表示同学的生活费是她的好几倍,并反问自己“是不是亲生的”。

  父母抚养子女至18周岁,就已完成法定的抚养义务。但在现实中,成年大学生由于仍在上学,无工作与固定收入,父母继续给予经济支持,也是一种常情。既然是情分上的事,本来应该有话好好说,父母与儿女相互体谅、商量着来。本例这个女儿却嫌妈妈给钱少,摆出一副“问罪”的架势,甚至拿“亲生问题”恶心母亲。往轻了说,这是在耍“大小姐”脾气,是“公主病”在作祟;往重了说,是毫不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甚至拿亲情“要挟”母亲多给钱。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家庭教育的不成功,是没将已成年的女儿教育成具有独立人格、自立精神的人。

  不得不说,上述缺失也反映出许多中国家庭的一个共同问题——家庭成员之间缺乏应有的界限与尊重。具体表现是,父母觉得儿女永远是孩子,要为孩子包办各种事情,包括上什么学校,学什么专业,全额供给学费与生活费,毕业又帮着找工作,帮着买房买车,儿女找不到对象,父母成天上相亲角转悠,儿女生了第三代,又是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负责带……父母对子女的爱没有错,但在“爱”的名义下,阻碍儿女应有的自立与独立,这就成了问题。而且,某些父母觉得,自己为子女付出了那么多,子女理应听父母的话,这也成为一些家庭矛盾的导火索,在儿女找男女朋友“家里不同意”上尤其突出。在“一切为了儿女好”的语境下,一些父母也在不知不觉地干涉乃至侵犯儿女的一些权利。

  一些成年儿女的心态同样有问题。一方面觉得父母的所有钱物都该归儿女,没有意识到父母也是独立的个体,父母不是儿女的附庸,在享受父母的照顾时心安理得,甚至早早就算计怎么将父母的财产都弄到自己名下;另一方面,一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成年宝宝”又对父母的说教与叨唠十分反感,总是叫嚣着要获得“独立自主”,可笑的是,一旦遇到问题,某些人又回家找爹妈求安慰、求摆平。“长不大的孩子”其实是在心理上仍未“断奶”,所谓的“独立自主”是半吊子。

  必须指出,成年子女应有自己的生活,成年子女要为自己的人生与选择负责,包括人格独立、行为独立、经济独立皆是如此。父母不是不可以帮衬成年子女,但不能像照料襁褓中的婴儿那样娇惯成年儿女。成年人之间应有成年人的相处方式,父母之爱不等于家长作风,子女孝顺不代表凡事服从。简言之,父母在该给儿女“断奶”、让其自立时不能踌躇,儿女也别一边要自由一边要啃老。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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