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入驾考”彰显人本情怀

2017年08月17日 09:40   来源:东方网   张西流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15日发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不主动避让行人、开门前不回头等行为均视为考试不合格。此外,对于考试过程中“中途停车”等的现象均由此前的考试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新版细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南都记者注意到,该细则与此前网上流传的内容相差甚远。(8月16日《南方都市报》)

  此前据媒体报道,自今年7月开始,北京驾驶员考试增加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内容,在理论以及实际路考中,都将有所体现,其中,科目三交通礼仪培训中,地方题库中将增加50道涉及避让行人礼仪的内容,对初学驾驶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等行为的,评判为不合格。这次驾考新规重申“机动车不主动避让行人视为考试不合格”,表明机动车礼让行人入驾考,已有章可循。

  众所周知,城市道路设置斑马线,是为了司机驾驶机动车自动减速缓行或停下,让行人安全通过,即机动车礼让行人。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一些司机无视斑马线的存在,飙车擅闯斑马线已成积弊,给交通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比如,近三年来,全国在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令人触目惊心。如此语境下,机动车礼让行人入驾考新规,是从源头上强化文明行车。

  将路权优先让给行人,是城市交通发展的题中之义。在马路上,作为血肉之躯的行人,相比于钢铁构成的机动车是弱势群体,一旦发生事故,行人的生命将会受到直接的威胁。然而,对于机动车礼让行人这道生命命题,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却很难。相反,机动车优先通行,似乎已成为坊间流行的一种“交通规则”;以至于,司机闯斑马线、闯红灯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埋下了很多事故隐患。

  事实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可见,机动车礼让行人,早已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由于过去未将机动车礼让行人,纳入驾考项目,或仅纳入理论考试,导致人们对机动车礼让行人,缺乏足够的重视。这次“礼让入驾考”,表明机动车礼让行人,是礼更是法。

  换言之,,礼让行人入驾考,彰显人本情怀。首先,遵守交通法规、敬畏斑马线、机动车礼让行人等,应该成为所有机动车司机的“必修课”。要想司机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关键在于交管部门的教育和管理。要把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礼让行人,作为驾考必备条件,考试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机动车礼让行人,列入司机首要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并实行全程监管。特别是,应提高交通法规的执行力,对于擅闯斑马线、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重处,提高违法成本。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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