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融“灰犀牛”,打击恶意资产转移

2017年08月15日 09:23   来源:中国网   杨志勇

  2014年,中国就成为资本净输出国,这是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成果。“走出去”的方式多种多样,直接投资、间接投资都是可选择项。近年来,中国企业掀起了跨境并购潮。不少人将此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日本企业的海外收购相提并论。诚然,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作为发达国家的日本有较大的发展差距,但是,由于中国经济总量大,跨境并购潮还是吸引了全世界的眼光。

  中国企业跨境并购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肯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不乏有些并购决策不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案例。但是,只要决策是企业作出的,企业就应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用只能是引导性的。最近,这个问题又引起了关注,是因为这样的境外并购有些并不是真实的,而是以并购之名行资产转移之实。有些企业利用国家鼓励“走出去”的政策,将资产转移到海外,或为逃避本应缴纳的税款,或旨在转移赃款。

  资产的海外转移并非始于近日。在人民币升值预期较高时,海外资本纷纷涌入,这进一步推高了人民币汇率。两年前,“811”汇改加快了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这本来是大势所趋,但是,正好在那个时间段,人民币贬值预期增加。不仅仅是境外流入的资本想方设法逃走,而且就连境内的一些资本也在设法流出,一些资产转换方式后也加入了资本外逃的行列。资产的海外转移不限于企业,一些高净值个人也在此列。

  资产的海外转移方式多种多样,不仅仅限于跨境并购。虚构进口贸易或者交易金额虚高的进口贸易,同样可以向海外转移资产。一些本来应该汇回国内的资金滞留海外,也是一种资产的转移方式。购买境外保单、设立影子公司或干脆直接携带现金出境等各种方式,也能做到以所谓“合法的”方式向海外转移资产。甚至于,在海外通过自动柜员机刷卡取现也进入了某些人转移资产方式的选择项。此外,地下钱庄也是往海外转移资产的重要媒介。

  让外汇储备保持在一定水平上,是人民币汇率稳定的需要,是防范金融风险之所需。外汇储备最优储量本来不需要那么多。维持三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是有代价的。但是,这个过渡需要一个过程。在预期对于人民币汇率水平来说是更为重要的因素的条件下,保持外汇储备稳定的意义就非同寻常。改革开放到了新阶段,中国在世界经济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全球治理体系正在重塑,中国需要在新规则的制定中扮演更积极的角色。更加公平的世界贸易与投资规则,是新的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应该致力于实现的目标。资产的海外转移涉及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只有国际合作才可能真正地发现问题,并为解决问题找到出路。

  美国的“肥猫法”(FATCA,即《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早在2014年7月1日就开始实施。据此,符合条件的美国人(包括税收居民)必须诚实申报海外所得者,否则会受到处罚,而且,外国金融机构自2014年起必须向美国国内收入署提供“美国税收居民”的账户资料,否则这将被视为“不合作”。“肥猫”或无处藏身,美国绿卡持有者中有人因此放弃绿卡。美国的这种行动不是个案。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在跟进。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15项行动计划已全面出炉,这是国际税收联合行动的重要一步。

  2017年5月9日,为了履行《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这不仅有利于改进涉外税收征管水平,有助于反洗钱工作的开展,而且是有利于金融风险防范的。

  与此同时,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也在得到更好地执行。恶意进行跨境资产转移,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是相悖的。严重者甚至会加剧金融风险,损害国家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恶意转移资产,是在让能够带来金融风险的灰犀牛更快地出现,这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严厉打击地下钱庄、境外保单购买限制、境外投资的必要管理等等,都可以有效地遏制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中国将更加开放,这种开放是有序的开放,是在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的开放。

  (杨志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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