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护理假不只是用人单位的事

2017年08月08日 07:5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日,重庆拟立法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此前,河南、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出台了类似政策,护理假在10天到20天不等。

  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具有现实意义。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快,老年人日常照料的需求越来越大,一旦患病则更需要子女长时间护理。独生子女要完成工作,又要照顾好自己的家庭,还要照顾年纪渐长的老人,有时确实分身乏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立法给予独生子女适当的假期,以便在父母病重住院时护理,无疑是雪中送炭。

  人们在对独生子女护理假纷纷点赞之余,也担心这项好政策难以落实。类似于独生子女护理假这种“福利”,落实与否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经济问题,不仅反映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

  企业在市场中生存,要讲经济效益。员工带薪享受护理假,单位不仅须支付工资福利,还得请人接替工作。如果一味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实际上是将这项责任完全推给企业来承担,不仅有失公平,也极有可能会在实践中遭遇“软抵制”。

  因此,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不只是用人单位之事。对于职能部门来说,一方面对有法不依的用人单位要严肃处罚;另一方面,应加快制度创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简单地“我点菜,你掏钱”,把护理假带来的所有负担都推给企业,应通过对积极落实这一规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优惠与补偿等办法,促使独生子女护理假落地。(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奚旭初)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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