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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天气炎热,很多市民到海滨浴场去游泳,但是也有些人带着宠物狗来,这些狗随地拉撒不说,还有个别市民让狗下水畅游,一些泳者为此受到惊吓。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游客对于海边遛狗行为十分反感。(8月3日《半岛晨报》)
热爱动物、保护动物、亲近动物是社会的进步,是人类从更高的视角,审视自己与动物的关系,与自然界的关系。然而,过犹不及,对于动物的亲近,如果脱离了一个合理合法的界限,那就是社会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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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海淀浴场的“人狗同浴”,显然就逾越了这样的界限,从而让更多的人反感。“人狗同浴”的危害,在于污染了环境。动物就是动物,要让他们像人一样有公共秩序,并不现实。在浴场里,狗狗的随地大小便,就让人恶心不已。
“人狗同浴”的危害,更在于其不安全性。人们到海滨浴场游泳,除了消夏避暑之外,还在于其能锻炼身体,让身体更加健康。“人狗共浴”,却指向的是相反的方向。狗的排泄物中含有大量细菌,身上有不少寄生虫,都具备一定的传染性。还有很多人都对狗毛过敏,犬只下到海里很容易掉毛,这对人体健康也是一种威胁。这还是浅层次的,深层次的是携带犬只下海,狗容易把人挠伤得狂犬病,还可能通过水传播寄生虫、癣类等人畜共患疾病。众所周知的是,狂犬病几乎是像癌症一样的绝症。有医生指出,即使按时注射狂犬病疫苗,因为疫苗要发挥作用尚需时日,因此并不能保证狂犬病得到有效治疗。
“人狗同浴”的危害,还在于其引发的冲突。海边的人穿着都比较清凉,且有很多孩童,宠物狗尤其是一些大型犬只在其中穿梭,肯定会引来人群的惊恐。更有的狗狗,跑到别人帐篷又拉又尿的,结果可想而知。为了一己之私欲,给更多的人带来不便、隐患,这实在是一种缺乏公共素质的表现,理应得到遏止。
“人狗同浴”更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我国很多城市都出台了犬类管理办法、条例,禁止犬只出入商店、饭店等公共场所,携犬出入公园、广场等场所时,必须要给犬只牵绳并戴上网式嘴罩。对于大型犬只,一般都严格要求进行圈养。海滨浴场这样的公共场所,显然不是狗狗应该活动的区域。
由此可见,“人狗同浴”是社会的退步,是文明素养和社会管理的双重退步。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