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禁快递车入内是懒政之策(图)

2017年07月25日 11:13   来源:南方网   木须虫

  近日,昌平北七家镇白庙村的快递员和快递车辆禁止进村,住在村里的人只能到村口取快递,增添了不少麻烦。23日,该地区韵达快递及中通快递工作人员证实此事,称原设于村内的快递代收点也被取缔。对此,村委会一工作人员称,因此前有快递车撞到小孩,此举出于安全考虑。(7月24日《北京晨报》)

  因为此前有快递车撞到小孩,出于安全考虑而禁止快递进村,且不说这样的理由是否充分,就村庄的交通安全而言,并不必然保证不会出现其它交通事故,如果逻辑成立的话,恐怕就得对所有的车辆“一刀切”地禁行。毫无疑问,从单纯的举措来看,简单粗暴,是简单的直线思维,典型因噎废食的懒政之策。

  快递车辆进村或许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安全的因素,对村庄的安全形成一些隐患,但快递进村也给予了村民和许多外来人口很大的便利,一位快递员表示,仅他所在企业每天来往的快件都有四五百件。禁止快递进村,受影响的几乎包括了村内的每位居民,无论如何都算不得善举。

  事实上,快递自诞生以来,就存在利弊并存的问题,特别是对城市交通秩序造成一定的困扰,但城市并没有一刀切地禁止快递车辆通行,在包容的同时,采取了有效措施加以引导和规范,趋利避害。相对于城市交通安全的管理压力,城中村就要小得多,快递车辆进村乱窜的问题,完全可以强化与快递企业的沟通与合作,通过规范设置收发点、限制通行路段和加强教育管理,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禁止快递进村,村委会有没有对交通作出管控的权利也值得商榷。村委会行使的是民主管理权利,与行政机关的权力有很大的区别,所行使权利应是村民自治意愿的体现,依据《村民组织法》的规定,一方面涉村民利益的事项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另一方面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这些规定都是从议事程序性与决定合法性两个维度,约束和防范村委会民主管理的权利异化成为自决的权力。

  村庄交通秩序管理是否需要程序决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禁止快递进村未必会得到大部分村民的支持。更关键的是,禁止快递进村,行为本身就带有市场壁垒的嫌疑,与国家层面倡导的自由流通、开放包容导向,以及破除物流快递“最后一公里”瓶颈的政策等明显相违背。倘若禁止快递进村背后存在内在利益博弈,成为要挟的筹码,则更是一种滥权的举措。

  农村自治并不能将村庄变成区域割裂的独立王国,更何况是已然逐步融入城市的城中村,还需要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便利,行使自治的民主管理权利应当避免权力化,克服管控的惯性思维,转变观念,提高治理能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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