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亮丑”才能不“出丑”

2017年07月25日 07:31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指出,现实中总有一些党员干部怕“出丑”,不敢正视缺点、直面问题,甚至为此遮遮掩掩、弄虚作假。有错误、有缺点并不可怕,怕只怕连承认错误、揭露缺点的勇气都没有。作为党员干部,面对问题不愿担责,有了缺点不去改正,怕出事就不去干事,才是真正的丑。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苑广阔(广西桂林 职员):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怕“出丑”,自己身上有了“丑”也极力遮掩、百般粉饰,原因无外乎两个:一是担心在同事、下属面前丢了面子、失了身份;二是怕给上级领导和部门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自己的仕途发展。

  既然自己的身上有“丑”,说明个人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方法肯定还有不到位的地方。而能够积极主动地把“丑”亮出来,才能够改正与完善。就像医生看病,先得知道是什么病、致病原因是什么,才能开出药方、药到病除。

  何勇(山东临沂 自由撰稿人):俗话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谁身上还能没点缺点、毛病呢?有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敢于发现问题、正视问题,并勇于改正问题、解决问题。相反,如果自我感觉良好,不觉得有“丑”,或者看到了“丑”却没有勇气“亮丑”,一味地遮丑护短、自欺欺人,不仅改正、解决问题无从谈起,而且会让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形象越来越丑陋。

  事实上,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只有勇于揭短亮丑,才能补短改丑,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而这正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作风的“疗效”所在。

  然玉(四川成都 媒体人):要改变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害怕“出丑”、不敢“亮丑”的现状,完全寄希望于个体提高觉悟、自觉自律,可能短时间内难见成效。更为重要的,显然是强化针对党员干部的制度约束。比如说,坚持贯彻民主生活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倒逼党员干部形成自我反省、相互监督的良好风气。再比如说,强化民主测评机制,让真实的民意对党员干部个人形成客观、公允的评价。除此以外,还要确立“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责任机制,只有让党员干部的错误行为、错误决策受到应有的追责,才能从根本上抑制其遮丑隐恶的冲动。(整理:姚龙华)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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