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没有体面住处时 无奈选择了群租

2017年07月18日 07: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乾羽  

  群租屡禁不绝,难道选择群租房的人不清楚问题所在?根本原因是群租更便宜——当很多人没有能力体面地居住时,无奈地选择了群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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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猛于虎。16日凌晨,常熟市虞山镇漕泾2区74幢发生火灾,现场22人被烧死,另有3人轻伤。附近居民称,起火建筑为群租房:“租了两年多了,最近住着20多个人,大多是外地人,平均二十五六岁,服务员和厨师都有。”今年6月,曾有当地居民通过论坛投诉称,虞山镇漕泾2区74幢群租房存在安全隐患。(《新京报》7月16日)

  尽管已经查明火灾系人为纵火所致,但若不是群租,也不会发生如此多的死伤。群租房,特别是不规范的群租房,本身就意味着极大的风险。电线私拉乱接,用电用气随心所欲,群租隔断的极度易燃,加之房屋的老化和消防设备的缺失,这些不利因素都给群租生活埋下了“可见”的安全隐患。潜在风险与真实灾难之间,其实只缺少转化的诱因。这个诱因是什么、何时作用,人们不得而知。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危险随时可能发生,灾难时刻就在身边。

  可是,侥幸心理通常会让人忽视近在眼前的危险。不幸遇难的22人,难道他们不珍惜自己的生命?难道管理者不知道火灾致人死亡是多大的事故?如果给他们再来一次的机会,打工者宁肯不要工作,也不会寄居在群租房中,管理者宁可采取最严厉的排查也不会坐视悲剧发生。遗憾的是,痛定思痛常在悲剧之后,在悲剧只是隐患时,人们觉得一切安好。这是懒惰的人性使然。

  当然,事后反思是必要的。有些事情既然无法挽回,重要的就是以后该怎么做。除了谴责犯罪嫌疑人之外,群租房的安全也再次以悲剧的形式走进公众视野。此次常熟火灾可能会引发一次严厉的群租房治理行动。这是对事故遇难者的交代,也是对公众舆论的交代。不过,治理会不会又回以前的老路?应对危机需要针对重症下猛药,也要防止对策的“过犹不及”。因为,真正的危机公关不只是缓解、抚慰舆论,还应该彻底、有效地解决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在治理群租房问题上,规范管理比简单地 “禁止”更值得期待。

  既然群租房造成安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那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禁止群租。这难道不是顺理成章,而且让公众拍手称快的措施吗?表面上看,的确如此。问题在于,群租屡禁不绝,难道选择群租房的人不清楚问题所在?根本原因是群租更便宜——当很多人没有能力体面地居住时,无奈地选择了群租房。

  如何治理群租房似乎一直没有落到实处。一方面,是因为治理涉及的部门太多、治理太难,公安、消防、物业、市场监管方,到底谁是治理群租的主体?群租房的信息该如何核对和查实?对于群租现象到底该如何处罚?要知道,在经济压力下,群租者本身是没有议价能力的,他们不可能成为群租房治理的积极配合者。所以,严厉打击常常沦为一阵风式的运动。

  悲剧让人痛心,但悲痛更应该转化为制度性的思考和治理。既然无法让群租房销声匿迹,倒不如坦诚面对难题,以规范代替禁止:群租可以,但需要对群租房加以规范;改造可以,但必须保证居住的安全。既然群租者处于弱势,缺少应有的稳定感、安全感,就应该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保障他们基本的居住权。如此,群租房的安全问题才能逐步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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