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债”推动收费公路向免费转化

2017年07月14日 08:23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江德斌

  “公路债”大幅度降低融资成本,还本付息压力减轻,亦使得收费公路建设成本降低,为降低“过路费”奠定基础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12日联合发文,明确从2017年开始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这将是今后政府修建收费公路解决举债融资问题的唯一渠道。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亮相,意味着未来政府新建收费公路将不能再靠银行贷款筹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终结了。

  这是一个巨大的变革,意味着收费公路的融资模式改变,长期以来所采取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将正式被“公路债”取代掉,从而改变收费公路的经营发展模式,促使收费公路逐步增强公益性。由此,收费公路将步入发展拐点,摆脱高成本融资模式,走低成本融资道路,从而建立起可持续发展机制,降低公路建设成本,进而降低收费标准和社会流通成本,并减轻地方政府投资负担,改善资产负债表,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杠杆等。

  目前,我国政府收费公路建设投资的七成左右都是以银行贷款为主,很多地方收费公路建设周期较长,任务重,呈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滚雪球建设模式。银行贷款额度越来越大,本息成本越来越高。2016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4548.5亿元,支出总额则为8691.7亿元,缺口4143.3亿元,其中本息支出占比超过80%,真正用于养路、修路、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开支,不足20%,收支严重倒挂,财务难以平衡,注定无法持续下去。

  而在改为发行“公路债”模式后,就可以摆脱“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旧有模式,逐步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减轻本息偿还压力,轻装上阵,降低地方政府的投资负担。由于债券利率比银行贷款利率低很多,且融资手续简单、成本低,差不多可以降低一半的融资成本,进而大幅度降低地方政府的资金杠杆,缓解地方债务风险。

  “公路债”由省政府负责发行,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从而将融资权限收紧,以控制市县级修建收费公路的冲动,降低融资风险。并且,省政府发行的“公路债”级别较高,仅次于中央发行的国债,安全性很高,信用度高,投资回报稳定,且是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民众也可购买。显然,“公路债”有收费公路收益托底,民众可以通过购买债券,分享收费道路经营红利。

  最为关键的,“公路债”大幅度降低融资成本,还本付息压力减轻,亦使得收费公路建设成本降低,为降低“过路费”奠定基础。同时,“公路债”有偿还期限,到期后支付本息,债务即终结,收费依据也就随之消失,收费公路即可转化为免费公路,从而实现公路的公益化。如此,即可逐步实现免费公路替代收费公路,降低社会流通成本,斩断垄断利益链条和地方保护,提高社会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