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涉医犯罪需要打好“组合拳”

2017年07月13日 10:46   来源:南方网   苑广阔

  11日,国家卫计委网站公布的一份文件要求,严密防控、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包括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安排保卫人员陪诊,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等,官方亮出了一系列严惩伤医、医闹行为的“组合拳”。(7月12日中国新闻网)

 

 

  这份名为《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文件,亮点颇多,在很多条款上体现除了创新精神。当然了,无论什么样的亮点,怎么样的创新,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让伤医者、医闹者得到应有的法律惩戒和行政处罚。

 

  文件中的一些条款,也引起了公众广泛的讨论。比如文件规定,包括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在就医的时候,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有人质疑这一规定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但根据以往的案例和实践表明,醉酒就是急诊伤医事件的重要原因,而性格偏执的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常常不接受处理纠纷的正常途经,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安保人员的参与对于保障接诊医师的安全很有必要。

  虽然“特殊患者”有安保人员陪诊的制度在国内才刚刚随着这份文件的出台而出现,但是在国外却已经有着成熟的经验。国外的经验表明,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由保卫人员陪诊,不仅有必要,可操作性也很强。因为医院的安保人员只是伴随在患者的左右,只要患者没有异常的表现,没有对医护人员带来威胁和伤害行为,安保人员并不会干涉医患双方的诊疗活动,所以在具体的操作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有人浏览文件之后可能觉得,文件中的条款以“堵”为主,是不是过于偏向医院一方了?其实不然,像安排安保人员陪同那些“特殊患者”就诊,确实有“堵”的意味,但“堵”本身也是一种保护,并没有脱离制定和出台这份文件的宗旨和目的。更何况,这份文件除了“堵”,也不乏“疏”内容。比如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做好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主动排查医患矛盾纠纷,及早调处化解。 

  这可以说是很典型的加强疏导的体现,因为现在一些医疗机构在风险排查、矛盾和纠纷的防范上意识欠缺,措施滞后,一些明显可见的危险因素被忽略,导致原本可以化解的冲突、原本可以防范的伤害,最后还是不幸发生了。而设立专门的部门接受患者投诉,主动排查医患矛盾和纠纷之后,就可以既对患者起到疏导、抚慰的作用,同时又避免自己陷入被动境地,有利于医患矛盾的解决,避免医患矛盾的激化。

  保障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既需要堵,也需要疏,换种说法,就是需要打好“组合拳”,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和手段,来实现医患之间“长治久安”的根本目的。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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