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冒充处长”不能止于“查无此人”(图)

2017年07月04日 11:21   来源:东方网   犁一平

  一男子自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装备处的处长”,在足浴店与他人发生激烈争执。近日,这样一段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社会关注。对此,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陆续通过官方微博和微信回应表示,经核查,安徽省检察院及全省检察机关均无此人。至于男子的真实身份,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7月3日《合肥晚报》)

  “检察院处长大闹足浴店”的新闻甫一出,舆论即哗然。因为足浴店鱼龙混杂是不争的事实,“检察院处长”在足浴店消费,就足以让人侧目,同时,“检察院处长”似乎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在足浴店牛气冲天,耍权力威风,威胁他人,“检察院处长”如此混长的表演实在令人咋舌。

  那么,这个“检察院处长”是真是假,在足浴店消费了什么,谁为其买单,不能不引起网友和坊间质疑;谁来揭开这个“处长”的画皮,让公众瞧瞧这位“检察院处长”的庐山真面目,既是调查事件本身必须具备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回应舆论质疑,取得公众信任的必不可少的要素。

  安徽省检察院非常积极主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包括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同时,还怕内部人故意拔高职务,或者是聘用人员给自己贴金,所以,安徽省检察院在全院查了一遍,包括聘用驾驶员都核查了,没有这个人。为此,安徽省检察院发布“严正声明”:安徽省检察院及全省检察机关均无此人。

  对于安徽省检察院及该省检察系统而言,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值得庆幸,毕竟“大闹足浴店的处长”不是安徽省检察院及该省检察系统的人,没有给安徽省检察系统及检察官抹黑丢脸,相关负责人可以安心睡大觉。但笔者认为,此事还未完。因为,“检察院处长”的神秘身份还没有揭晓,网友和坊间的疑虑尚未彻底消除。

  对于安徽省检察院来说,对“冒充处长”的行为或事件,不能止于“查无此人”,如果认为这样就可以洗清责任了,网友恐怕不会轻易罢休,坊间也一定会有很多议论。比如,“处长”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为什么要“冒充处长”,安徽省检察院不能漠视不管,不要以为“不是我们的人”就过关了事了。

  这种心态既是对自身声誉不负责,也将在客观上纵容类似的“冒充”行为,尤其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即“冒充处长”的违法成本为零,将会有更多人模仿,因此可以说,一次“冒充”可能产生“破窗效应”,对维护机关声誉和形象有害无益,所以,安徽省检察务必揪住“处长”,给他个下马威,才能刹住歪风。

  而且,也只有把“冒充”的人抓住了,并课以适当的处罚,才能真正洗清名声,并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效果。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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