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性”不是这个社会的最高法则

2017年06月22日 07:42   来源:长江日报   肖畅

  北京市民政局数据显示,近三年北京市离婚率上涨73%,但复婚率上涨131%,有舆论分析其背后存在大量的“假离婚”。近年来,为了规避政策限制而办理“假离婚”成为显著现象,其中以规避房产限购政策的“假离婚”居多。

  “假离婚”之“假”,是因为夫妻双方约定这是做戏,但“离婚”毕竟在法律上成为了客观事实。婚姻是人生大事,但钻研政策条款而办理“假离婚”,让婚姻成了儿戏。

  现在有大量观点认为,这是政策有漏洞。恳请持有这些观点的人仔细想想,这世界是否存在没有漏洞的政策,有没有哪项制度完美得无懈可击。只要存在投机之心,任何政策、制度都有空可钻,这不过成了一个“算法”问题。在法律上,人们感叹法律对恶真是防不胜防,因为无论多么穷尽立法手段,也填补不了人性的“漏洞”。

  对于办理“假离婚”的人来说,走一场法律形式并无实际利益损失,而钻研政策漏洞可以有实际回报。这是很粗暴的利益算计,在这种算计面前,婚姻、家庭、伦理等等,中国人最看重的传统都可以捅破,只要没有利益损失就行。

  经济学曾经流行“经济理性”的说法,在一个言必称市场的时代,一个人不去按照“经济理性”的逻辑去生活,不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经济人”,就被认为是愚蠢的。“经济人”成为对人的全部假设,它把人的情感、经验、习惯统统换算成经济学问题,变成简单粗暴的利益算计。

  当前这个社会很服膺这套“学说”,很多人把它当成最高法则。“经济理性”为人的日常生活建立极其简单的预期,那就是投入、产出。教育是对人的塑造,知识是一个人社会生存所需的认知工具,但“读书无用论”就把教育变成一项投资。房子是用来住的,以前人们对拆迁充满了拒斥,因为社区情感、邻里之情都是金钱买不走的,但现在人们对住房盘算的只是地产价值,安土重迁成了古板的想法。

  市场经济是趋势,商业法则带来经济效益,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在一种流俗的观念里,顺应商业法则必须极端化。最近有著名自媒体人说,“商业是最好的公益”,成为流行的金句。流行本身就说明这类观点很有市场。公益原本是对泛商业化的一种反思,现代公益追求专业化运作,可是在这种流俗的观念里,专业化、效率化必然出自商业法则,经济理性仿佛成为最高理性。

  在传统社会,视婚姻为儿戏,败坏亲情、伦理,是道德堕落的表现,但进入现代社会,一旦套用上“经济理性”的逻辑,在内心里似乎都能站住脚了。走走法律形式办理“假离婚”,也许在夫妻双方眼里,并不是对婚姻的败坏,但是围绕婚姻的一切仪式感,难道不都是因为对婚姻高度重视、视之为人生美好的大事,而逐渐产生的?人对美好的事物都会附加各种仪式,但“经济理性”面前删繁就简,一切都回到了物质主义的层面。

  政府决策要考虑可接受性,尊重人性规律,这是一个层面;另一层面,人们善待自己所珍视的传统、亲情、伦理,并不取决于“制度性预期”。“假离婚”普及,见证一种不良风气渐涨,反思这个问题,应该看到“经济理性”并不能成为一个社会的最高法则。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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