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社会组织“强筋健骨”

2017年06月14日 07:30   来源:文汇报   秦德君

  核心观点

  上海要在2020年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并迈向2040年“卓越的全球城市”这一宏伟目标,就要聚焦重点,大幅度提升社会组织整体能力,拓展其参与城市创新治理的深广度

  激发社会组织潜能

  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持续用力推进城市社会治理,使“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力是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构成。只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才能让社会组织承担起更多的公共职能;另一方面,只有社会组织具有更好的能力,才能更有担当、更有质量地参与城市创新治理。

  “十二五”期间,上海社会组织数量年均增长6.1%。全市登记社会组织13355个,其中社会团体400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082个、基金会270个,分别增长12.5%、45.9%、134.8%,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达28万。进入“十三五”后继续稳步增长,至2016年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14178家 (市级2289家、区级11889家),形成了良好的参与城市治理的基础性条件。

  评估社会组织阵容和能力有两个重要坐标:一是与国际比较,二是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发达国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平均超过50个,发展中国家平均10个,我国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量4.8个,上海9.3个,社会组织密集度最高的静安区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量14个。上海社会组织的规模、吸纳就业人数与纽约、伦敦、东京等世界城市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参与型、治理型、功能型组织不足,社区组织由群文团队构成主体。社会组织“核心圈”在群文娱乐、初级教育等领域,“外扩圈”延伸到文化、娱乐、劳动、科技等领域。

  作为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涉及体制机制、组织特性、社会政策等多方面。除了纯市场组织、学术性组织、公益慈善组织、行业性组织、群文组织等分别存在不同治理目标外,现阶段亟需重点治理的、具有共性的问题,一是公共效率偏低,缺乏比较优势,承担的公共职能效率、效能不如政府部门;二是附庸性强,难以独立承担公共职能;三是不少社会社团内部结构混乱,难以成为城市创新的参与主体。

  上海要在2020年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并迈向2040年“卓越的全球城市”这一宏伟目标,就要聚焦重点,大幅度提升社会组织整体能力,拓展其参与城市创新治理的深广度。

  促进能力工程建设

  第一,全面落实上海社会组织“十三五”发展规划。要以发展思维促进社会组织的“能力工程”建设,完善内部结构,全方位提升参与能力,使更多社会组织成为分散消解城市治理风险和压力的缓冲地带,更多容纳“众意”,夯实城市治理的内在稳定结构。

  第二,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的行政脱钩。上海有262家行业协会、商会参加国家发改委组织的第一批脱钩试点,257家社会组织已完成“五脱钩、五分离”。行政脱钩本质上是政社分开,是一种脱胎换骨,要以壮士断腕之举,在第二批脱钩试点中实施更大范围、更多界面的行政脱钩,促使更多社会组织强筋健骨,从“依赖性强、能力弱”的半行政半社会机构向参与型、治理型社会组织转型。

  第三,进一步加大购买服务的力度。扩大购买服务不仅有利于政务透明,更能锤炼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的执行力。两级政府、三级管理要在诸如专业论证、资质评估、行业统计、专业培训、产品质检等方面加大实际购买力度。要通过健全第三方评估体系,促使更多社会组织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四,减少对于社会组织参与的制度性约束。进一步推进改革,对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在城市重点整治领域和城市拆迁中,涉及公共利益界定、补偿安置标准确定、法律咨询、信息收集与甄别等大量专业技能,社会组织是很好的“能力支持系统”,应引导介入。

  第五,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应有自身治理重点。如纯市场化组织重点要在市场化、专业性基础上细化分类,扩大对城市公共生活的覆盖面、辐射面;行业性社会组织重点是加快脱钩,实现市场化、社会化转型;公益性社会组织重点是深度介入城市文化保护等领域;学术性社会组织重点要提供优质的“思想产品”。

  第六,加快简政放权,探索地方政府“放管服”新路径。涉及百姓生活的食品安全、药品监管、环保卫生、社会信用、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公平正义、法治规制等,政府要下大气力做实做好,其他应尽可能培育社会组织来承担。政府各部门要放开可由社会组织承接的事务项目,并有耐心让社会有自主、自净过程,从而让社会组织体系和治理能力真正成为超大型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为东华大学特聘教授)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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