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精神与“破坏性”创新如何兼而有之?

2017年06月13日 08:07   来源:解放日报   刘志彪 王建国

  在有关工匠精神的讨论中,一些争论不时浮现。比如,有人问:当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后,自动化、智能化和科学管理方式的推广应用,还有必要过分强调匠人技艺上的精湛娴熟吗?还有人提出,在创新驱动的发展阶段,需要更多强调原创性、突破性、颠覆性的创新能力,应该塑造个性化、差异化、多元化的鼓励创新文化。强调旧有分工秩序下的工匠精神,可能不利于鼓励创新。如何看待这些疑问?

  从手工作坊到机器生产

  先看第一个问题。其实,无论手工作坊的旧式小生产方式,还是在大机器生产的工业化时代,工匠精神都不可或缺。而且随着时代的进步,那种努力工作、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会变得越来越重要。追求工匠精神的形式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其本质没有变化,它们在原有基础上会更加发扬光大。

  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欧洲,信奉天主教的教徒往往倾向于待在一个传统的旧有行业中艰苦修炼,以成为行业大师傅而骄傲。他们的工匠精神,如追求精湛的个人技艺、对技术的全面掌控等,是与当时小而全的分工方式相联系的,但其生产率通常并不高。英国工业革命之后,大量新教徒奉行新教伦理的道德义务,积极投身于近代工业,成为熟练工人或管理人员。显然,这个时候进入了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时代。每个匠人原先的技能、每种产品的生产,逐渐被机器设备分解为系统化流程和细小分工环节。这时,工匠精神的本质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但更多的不是以个人英雄主义而是以群体的专业化、合作分工等形式表现出来。

  大机器生产的工业化时代,对工人的体力要求大为降低。原来很多属于不可编排的、对隐性知识要求较高的技艺和技能型工种,也在科学管理、智能机器等现代生产方式面前,逐步褪去了神秘的光环。但是,现代产业发展中对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要求不仅没有丝毫放松,而且变得更加严格。绝大部分高附加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活动,依然与生产者的工匠精神密不可分。

  例如,在机器设备和驱动软件中,往往内含有丰富的、高度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技术资本和知识资本。它们是对过去体现在工匠个人身上的精湛的技艺和技能的系统化、编排化和科学化的总结和提高,是产品品质与效率提升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以现代工匠精神所进行的组织创新、流程创新或工艺创新,又开创了大规模、低成本生产的现代产业运作方式。从高度重视工匠精神的发达国家,尤其是德国或日本的工业成就中,不难得出这一结论。

  从日式“改进”到美式“飞跃”

  再来回答第二个问题:进入创新驱动时代,还要不要强调工匠精神?答案其实并不复杂,主要取决于创新的形式:如果是那种维持现行秩序下的渐进性创新,则需要学习和强调日本式工匠精神。如果是从无到有或者突破性创新,则需要学习和强调美国式企业家精神。

  美国哈佛大学的克里斯坦森教授认为,在产业发展初期,产品创新是占主导地位的。但到了某个临界点上,一旦主流设计确立下来,工艺流程的创新就逐渐开始占据主流。以20世纪的汽车为例,主流设计确立以后,就主要是工艺流程与生产方法的竞争了。日本工匠所擅长的技术创新属于后者,是连续型的、精益求精式的。所以,在传统的机械制造业中,日本企业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一般来说,产业内处于支配地位的大型企业,为了不断满足既有顾客的需求,往往会侧重于对既存产品选择持续改良并进行连续型创新。但可能也正是因为这种倾向,相关企业往往会错过进入新市场、发展新产业的良机。等到大量顾客突然接受了新的价值,其原有市场份额就会受到严重威胁。此时再醒悟过来,可能就时过境迁、为时已晚了。

  经验表明,飞跃式的“破坏性”创新,某些时候必须以打破旧有的有序性为前提。例如,在苹果、谷歌、脸书等诸多高科技企业里面,员工持续就业的平均年份是5至7年。同时,这些企业的员工从上下班时间、工作地点到业务量等许多方面都有较大的自由度。由此,在以信息技术产业、交通、生物、材料技术等为标志的新技术变革中,美国企业创造了更多的新产品、新市场以及新的商业模式。

  当前,我国整体上正处于工业化的加速期。工业化时代的工匠精神以及与工业流程创新相适应的累积性创新能力、工匠型熟练技能,都是不可或缺的。与此同时,我们在网络信息、生命科学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之中,也已部分取得发达国家未能实现的飞跃性发展,凸显了较大的后发性优势。可以说,实现更多的工艺流程创新,是加快推进我国工业化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 实现更多“破坏性”创新,则是我们追赶发达国家的不二法门。

  这也就是说,在工业化、创新驱动并存发展的时代,我们对那种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不断加以改良的工匠精神以及具有“破坏性”特征的创新活动,不能在观念、理论和政策上相互排斥,而要兼而有之。对于那种有利于充分发挥工匠精神的持续性创新活动,要在其成长初期就及时给予纵向产业政策的规划和支持。那些具有颠覆性特征的创新活动,通常不太可能来源于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而是主要来自于微观企业、企业家精神、基层员工的自发进取精神以及活跃的自由探索。因此,在促进其发展方面,宜多用横向的竞争政策。

  (作者分别为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江苏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日本中京大学管理学准教授)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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