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上网重在百姓知晓

2017年06月07日 09:59   来源:人民日报   魏哲哲

  “不能单纯强调形式上的信息公开,还要关注老百姓事实上的知晓情况。公开的信息要让老人、妇女等在内的群体都能看得明白、知晓清楚。” 日前,检察机关在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时,“知晓”一词成为检察官多次提及的字眼。

  有一次检察官下村办案,一位老大爷向检察官咨询危房改造款的数额后得知,自己家的扶贫资金被截留了。原来,老大爷不会使用一卡通,在领取危房改造款时,便让当村干部的侄子代领,本应领到1.8万元,却只拿到8000元。通过检察官的政策宣讲和解释,老大爷才知晓权益受到侵害。该村干部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

  事实上,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案件中相关的惠民政策和具体规定都进行了公开。但是,大多数村民或因硬件条件不足或文化水平有限,对网上信息并不知情,甚至对发放到存折的补贴,也不清楚是什么项目。

  近些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发布和更新更为高效和及时,老百姓在网上办理相关业务,查询相关信息也更为便利了,掌上政务已很常见。可以说,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共识。

  不过,信息上网和百姓知晓并不能画等号。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老人、妇女和儿童是当下留守的主要群体,他们往往不具备上网条件和能力,信息获取方式与大家习以为常的上网方式有很大不同,他们往往是网外一族。相关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和惠民政策的公开方式,如果不考虑到某些特殊群体的这一特点,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可能要大打折扣。

  当前,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惠民扶贫资金投入大,涉及面广、环节多,需要防范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扶贫政策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把监督政府、干部的主体变为老百姓,监督才更有底气和力量。而让老百姓成为一线的监督者,首要的就是解决法律政策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比如让农民掌握相关惠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如果单纯地发放宣传册宣传页,老百姓可能看不懂;如果只在网上公开,囿于农村的现实条件,老百姓有可能看不到。但是,如果尝试通过村干部及相关法律政策方面的“明白人”入户宣传讲解,或者用地方戏、小品等方式送法送政策下乡,或者通过“明白墙”“公示栏”等载体,可能更受老百姓的欢迎,效果也可能更好。

  不久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提出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这正是从老百姓的视角出发提出的新要求。无论是普法还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站稳群众立场,站在群众角度,以实际效果倒逼手段创新,让广大老百姓在良法善治中收获满满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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