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全面禁烟不是“小目标”

2017年06月05日 09:50   来源:深圳特区报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广州市卫计委及各区卫计局组织控烟联合执法行动。据了解,在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方面,广州走在全省前列,但食肆等公共场所仍可看到“烟雾缭绕”的现象。据广州市卫计委爱卫处处长高峰介绍,目前广州正启动修改控烟条例,将在室内全面禁烟。据了解,现行条例规定的是室内部分禁烟,例如75座以上的餐厅可以设置吸烟区,但条例修改后将全面禁止室内吸烟。

  拟全面禁止室内吸烟,体现了管理部门控烟的决心。但从目前多地出现的情况看,室内全面禁烟还需要更高层级的制度设计。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部门多头监督执法的乱象,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文化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文化、体育、娱乐场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业等等,一些公共场所成为禁烟的真空地带。而且,监督执法部门如何执法,如何处罚,也是人们公认的一个难点。

  看来,实行室内全面禁烟,还需全国统一立法,明确执法主体、处罚措施、处罚标准,扭转公共场所控烟监管乏力的局面。

  ——汪昌莲

  室内全面禁烟,要面对深厚的烟草文化、庞大的烟民队伍、顽固的行为习惯,难度可想而知。如果没有全民积极参与和配合,只是出台个文件、下发个通知,效果很难乐观。

  有关部门和职能单位要切实改变控烟思维,调整控烟措施,牢固树立全民控烟的意识,充分调动和聚集群众智慧、群众力量。应当通过相应的宣传教育、畅通各类监督渠道,让所有公民知晓、理解并参与全面控烟行动。

  ——童方萍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室内全面禁烟,不妨从公务人员做起。只有公务人员带头做到了,才能顺理成章地要求普通民众做到。

  行政事业单位本应成为公共场所禁烟的示范区。而多地暗访发现,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的室内禁烟工作做得并不好,对此应当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监管部门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不定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到人,并在当地通报批评,决不停留在口头教育和道德谴责。对于控烟工作明显落后的单位,还应约谈单位领导。只有这样动真格,才能让公务人员在室内禁烟上做好表率,从而带动民众不在公共场所的室内抽烟。

  ——玫昆仑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