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价格”是茅台酒“名义”罢了

2017年05月25日 10:56   来源:东方网   盘和林

  贵州茅台使出了史上最严厉的处罚手段后,飞天茅台仍然供不应求。第一财经记者日前走访了多家上海烟酒销售门店,“断货”是商家给出的一致反馈。此外,记者还咨询了北京、广东等地茅台资深爱好者,均被告知目前市场上很难买到53度飞天茅台。茅台官网上也买不到。记者登录茅台官网,新飞天茅台酒53度500ml、贵州茅台酒(2017丁酉鸡年)53度500ml库存均为0。

  此前有媒体还报道,5月3日,茅台召开“近期茅台酒市场管理工作情况座谈会”,就价格管控达成高度共识,坚决共同维护和管控好茅台酒市场价格;高度重视亿万消费者的感受,一定把价格控制在老百姓能承受、喝得起的合理空间,共同维护好茅台酒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局面,真正兼顾好厂家、经销商、消费者三方利益。

  事实上,价格管控并不是茅台酒第一次实施,既有限制最低售价的,也有类似今天限制最高售价的。

  今年以来,茅台公司频繁对经销商进行严厉整顿,处罚手段空前。“确保茅台酒终端价格稳定在1300元以内”。4月24日,茅台公司对全国总计82名违规经销商开出“罚单”。4月29日,茅台公司再发通告,除了对相关人员通报、处分外,甚至做出“终止并解除合同关系;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30个工作日内撤出专卖店装修,销毁茅台知识产权标示、标志,办理相关手续”的严厉处罚。被称之为史上价格管控最严,效果并不理想。市场上要么出现大面积断货,要么终端价格远超1300元,笔者日前在广州某知名大型商城购买的茅台价格是1760元/瓶。

  茅台酒也有控制最低价格的时候。在严控公务消费等因素的作用下,茅台酒最低价格一度低至每瓶800元,跌破819元的出厂价,一些茅台长期合作的甚至5--10年的大经销商也开始甩货。为了遏制经销商的甩货,贵州省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通过合同约定,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茅台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对低价销售茅台酒的行为给予处罚,贵州茅台因此被依法处以2.47亿元的反垄断罚款。

  限制最低售价的时候,茅台酒却跌破最低限价,限制最高售价的时候却屡屡突破最高限价。价格管控为什么总是“形同虚设”呢?这引出一个极有意思的话题:茅台酒究竟需不需要“人民的价格”?价格管控究竟能不能实现将茅台酒控制在“老百姓”能够承受、喝得起的“人民的价格”?

  事实上,即便是在800元一瓶的时候,茅台酒从来都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喝得起的酒,所谓茅台酒的“人民的价格”从来都是一个伪命题。茅台酒近两千元一瓶,一餐饭基本上起步2瓶或以上,已经是一种奢侈品,特别是严控公务消费后,“我为祖国喝茅台”等靡费公帑的行为被遏制后,茅台酒基本上与“人民”关系不大了。白酒市场是一个市场化程度极高的市场,即便在茅台酒2200元/瓶的时候,各种不同价格的酒仍能满足公众自由选择的需求。

  实际上,茅台酒所谓的“人民的价格”更多是与公司自身利益相关,只不过是“以人民的名义”罢了,切不可当真。据报道,供不应求,成为贵州茅台股价的一剂威力奇大的催化剂。截至5月19日,贵州茅台股票收盘价440.82元,贵州茅台市值突破5500亿元,市值成全球烈酒第一。茅台“越限越涨”,颇与政府限房价卖地有其曲同工之妙。

  或许,这也不是茅台公司合意的结果。毕竟,茅台酒的价格大幅波动确实有损厂家、经销商、消费者的利益,但价格控制,包括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从来都不是一个有效的工具。没有价格的变动,市场就会存在短缺和过剩。谁无视这一市场铁律,谁就将咎由自取。控制最高限价,类似1300元零售价,而批发价已经到了1230元,70元利润还要平衡店面、人工开支,其结果只能是短缺,同时卖者在大量潜在购买者配给稀缺产品,必然会造成“黑市”,即高于最高限价。反之,价格下限则会造成过剩。

  “人民的价格”往往会严重扭曲价格,进而扭曲市场对茅台酒的供需调节机制。以茅台酒为例,价格上涨后,一部分消费者会选择替代品或减少消费量,有利可图的经销商未必敢于在高价位上大量囤货,往往会增加供给,从而实现市场自我调节。反之,只会导致供需市场进一步失衡,还可能异化为“投资品”,不仅让“老百姓”喝不起,恐怕还喝不到茅台酒,不排除成为类似“郁金花泡沫”(“郁金香泡沫”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记载的金融泡沫)。

  因此,经济学家从来都认为,“价格管制”往往损害那些它想要帮助的人。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茅台酒真的不需要“人民的价格”,而是“市场的价格”。(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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