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臭盐合格”打谁的脸?(图)

2017年05月05日 14:49   来源:东方网   李冰洁

  3日下午,针对“脚臭盐”问题,河南盐务管理局通报,经检测四个“臭味盐”样品的卫生均合格,两样品异味不合格。并称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5月4日《新京报》)

  “脚臭盐”有异味,而河南盐务局检测竟然合格,而且,即使有异味的“脚臭盐”也不会对人的健康造成伤害,这等于说“脚臭盐”没问题,这样的检测结果令人感到诧异。

  首先,公众要问检测机构是否有资质,检测人员的水准是否专业,检测仪器是否正常,检测结果到底准不准,等等,相关部门要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解释和回应。如果这些都没有问题,那么就不能不怀疑检测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检测程序是否合法,检测结果是否经得起再检测,换言之,检测机构的公正性难免遭到公众质疑,对此,相关部门也要有所回应,才能说服人。

  当然,如果说食盐的国家标准本身有问题,比如当食盐中含有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而国家标准中没有这些检测项目,则是国家检测标准出现了漏洞,相关部门要立即建议国家完善国家标准,堵住食盐安全漏洞,避免把有问题的“脚臭盐”检测“合格”的尴尬现象。

  退而言之,即使国家标准失失误,导致检测不能堵漏,结果导致“脚臭盐”流入市场,市民对“脚臭盐”提出质疑,相关部门不仅要及时派人处理,还要谨慎表达,对于没有经过科学实证的问题,没有科学根据,不要轻易下一个“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的结论。因为,如果一旦证明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对人体健康有影响,或者摄入过量会影响人体健康,盐务部门又将如何面对公众的质问?

  盐务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又是政府服务部门,代表权威,又事关政府的公信力,不可草率从事,随便下一个“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的结论,既经不起追问,又无法自圆其说,甚至可能导致公众怀疑政府部门的发声带有倾向性,届时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今后又如何取信于民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安全和民众健康,不是小事,况且,这又是监管部门的职责,岂能麻痹大意、草率从事?因此,凡遇到事关公众食品安全的问题或事件,一定要本着负责任的精神,坚持科学谨慎态度,发声要经得起推敲,且让公众信得过,决不能打自己的脸,给自己抹黑,限自己于舆论争议之中。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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