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填单台”再敲公共安全警钟

2017年04月28日 08:48   来源:西安晚报   ■ 张玉胜

  昨天,微博上的一个视频让很多网友心都揪紧了……4月23日上午10时许,河南某地一男子廖某带着2岁左右女孩在银行营业厅办业务。廖某办完业务整理东西时,孩子独自走到填单台边,双手攀附填单台,谁知填单台瞬间倒下,砸到孩子身上…… 孩子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在转院途中不幸身亡。(4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

  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生命,就这样瞬间被银行倾倒的填单台所吞噬,人们痛心惋惜,更惊诧不已。联想到近年来发生的小区铁柜翻倒砸死玩耍女童、超市储物柜倾倒致男童身亡、宜家抽屉柜砸伤儿童致死等一幕幕现实悲剧,人们不禁要问:在我们的宾馆、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还有多少一触即倒致人死伤的柜台货架。“夺命填单台”,无疑是向社会再次敲响公共设施的安全警钟。

  面对2岁女孩死于非命的飞来横祸,人们的第一反应便是叩问“责任在谁?”女孩父亲是否存在监护不力的失误尚有待论证,毕竟大人不可能让孩子须臾不离膝下。但作为公共场所的银行大厅,竟然存在如此不堪一“攀”的安全隐患,其管理不当的责任恐难辞其咎。

  在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中,有一个专门适用于公共场所遭受损害的责任界定,那就是“安全保障责任”,即宾馆、酒店、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因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道理很简单,对于有不特定多数人经常出入的活动场所,其公共设施应当有比私人空间家具设备更为牢固安全。毕竟出入者年龄不一、素质各异,比如老人和小孩。

  而且,相对于外来人员,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对其内部设施的安装情况和安全性能了如指掌,因而也具有相对主动和强势的风险预期与管控能力。这就要求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必须承担起安全保障义务。比如,穷尽所有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于无法用技术性手段排除或规避的潜在风险,也需以标识、警示、提醒和说明的方式公之于众。

  透过事件发生时的录像资料,人们不难窥测银行管理不善的安全责任。两岁小孩就能轻易将一张填单台扳倒,足见其稳固性能的明显缺失;在银行营业大厅和易倒的填单台处,人们没有看到相关的风险提示;当小女孩对填单台实施攀爬行为时,站立一旁且身着工作服的银行工作人员也并未及时劝阻或制止。这起不该发生的生命悲剧,究竟是出自公共设施的缺陷性设计,还是缘于银行管理者百密一疏和麻痹大意,安全意识缺失,值得认真反思。

  生命诚可贵,安全大于天。“夺命填单台”的责任查究和伤害赔付势在必行,但对公共场所设施安全和隐患排查的“亡羊补牢”更是不可或缺。规避“夺命填单台”悲剧,贴一张“儿童切勿入内”或者“不得随意攀爬”的安民告示,显然滑稽可笑,唯有切实加强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提升公共设施的安全系数,才是不让悲剧重演的治本举措。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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