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罂粟秘方”让消费者成“食毒者”?

2017年04月27日 10:25   来源:东方网   汪代华

  为使胡辣汤味美、香鲜,郑州一家早餐店老板韩飞(化名)一家三口,加工胡辣汤“秘方”竟是往里面添加大烟壳!郑报融媒记者昨日获悉,经二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韩某一家三口因用罂粟加工胡辣汤,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刑罚。(4月26日《郑州晚报》)

  非法添加罂粟壳,这已是一种潜规则,这也是一些不法商家常用的伎俩。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经常干这种缺德事,为了消费者因上瘾而“永远想念我们”,成为常客,竟然在卤菜等食品里进行不法添加,情况还显示,罂粟壳的使用范围正在从小吃店、小餐馆向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蔓延,从多年来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对罂粟壳专项打击来看,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屡见不鲜。其中,火锅、小吃、卤味制品是“罂祸”的重灾区。“舌尖上的罂粟壳”的危害已不容小觑。“罂粟食品”像幽灵一样,无时不在威胁食品安全。

  众所周周,罂粟壳内含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生物碱类物质。罂粟壳如果食用过量,轻则乏力、面黄肌瘦,重则损害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罂粟食品”成为不法添加的危险食品,让消费者上瘾和有很强的依赖性,顾客吃后欲罢不能的“食品中毒”现象时有所闻,消费者成为悄悄的“食毒者”。

  显然,“罂粟秘方”,既有损消费者身体健康、践踏商业伦理,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别以为长期食用才有问题,哪怕食用一次,有时候也很“要命”。几年前,陕西吴起县一男子因吃了加罂粟壳的凉皮后被警方认定为吸毒。因为一顿“美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瘾君子”,是不是比窦娥还冤?任意非法添加罂粟壳,无异是“投毒者”。

  2000年,最高法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罂粟壳已经被归类为“其他毒品”。国家禁毒委等还曾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行为”。这种非法行为屡屡得逞,很大程度上是监管的滞后。因为消费者没有火眼金睛,吃饭不可能带家伙检测,何况消费者不是检测机关,也没有这个能力。消费者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为“食毒者”。如今,罂粟壳不法添加到各种食品中,危害舌尖安全,表明“零容忍”原则在执行中还需持续发力。

  防止食品被不法添加罂粟壳的违法行为,需要补齐公共责任的“短板”,一方面加快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一方面从源头把关,不法添加罂粟壳行为实行零容忍,保持严打严惩的高压态势,做到精准打击,并加强常态化管理监督,发动群众有奖举报,对不法商家严厉处罚,罚得其倾家荡产,不断提高违法成本,让其吃不了兜着走。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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