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证环保执法的“硬度”

2017年04月21日 07:59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继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扣留环保督查组长达一小时后,两天内,环保部官网再次发布通报称,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中,督查组人员在河北省邢台市现场检查时,执法证被抢夺。网民认为,对阻挠环保督查的企业不仅要对其环保违规问题严肃问责,还须对相关负责人严肃处理,真正提高执法的权威。更重要的是,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保证环保执法的“硬度”。

  打击阻挠者嚣张气焰

  “环保执法屡屡遭遇阻挠,说明了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环境治理的复杂性。一些地方环境问题突出,除了监督管理上还需要强化之外,其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少数企业置若罔闻,把督促检查当儿戏。有的甚至对抗执法检查,顶风违法。”网民“潘铎印”说。网民“微微”也表示,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的执法手段,多以行政执法为主,时常面临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等情况,影响了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效果。

  还有网民指出,有些人之所以敢违法排污并暴力抗法,是自恃具有深厚、复杂的地方保护背景。比如,要么是利税大户,受到地方政府的刻意保护;要么与实权部门某些人有利益关联,后台很硬;要么与黑恶势力相勾结,遇事就用非常手段。

  网民“丁恒情”指出,违法排污损害公众利益,本来已经挑战法律底线,再来个暴力抗法,性质更加严重,影响更为恶劣。对于这些企业,必须依法严惩其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对暴力阻挠环保执法检查的责任人,必须予以严厉查处,坚决打击其嚣张气焰。

  让环保执法“硬”起来

  如何让环保执法“硬”起来?一些网民建议,加强执法力度,多部门共同出面、联合办案,综合利用行政和司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让环保执法更具强制性和震慑力。

  网民“郑军”提出,可采用“环保+公安”的执法模式,环保部门可充分利用环境科学技术优势,发挥专业和技术支撑作用,公安部门则利用强制手段及时控制有关嫌疑人员,使违法证据得到固定保全。将公安的强制力职权纳入环保执法体系中,在加快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保障环境执法监察公正有效,严厉打击暴力犯法等方面,均起到倍增的效果。

  网民“风园林”认为,可以借鉴一些国家设立环境警察的做法。比如,德国将环境警察设在内政部的环境司;法国环境警察的编制也隶属于内政部,实际上是部局级独立执法机构。行政级别较高可以有效避开一些其他行政部门的权力限制,提高执法独立性。

  还有网民提出,当前我国环保执法相关的法律规定还不够完善,“妨碍执法”罪并不适用于专门领域的检查。需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对环保执法的职责、工作方式、人员构成等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保证环保执法的“硬度”。

  (记者 李奕蕾 整理)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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