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状告冯小刚,是不是过度维权?

2017年03月23日 11:16   来源:深圳特区报   

  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讲述了一个被丈夫污蔑为潘金莲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诉中,坚持不懈为自己讨公道的故事。没想到这部电影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会的不满,认为该影片有损潘氏名誉。一名叫潘金莲的女士更是将冯小刚等人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

  从法律角度说,潘金莲女士告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主创人员,这是她的权利。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我国司法资源本来有限,潘金莲女士的过度维权无疑进一步挤压了司法资源,影响其他人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权利救济。进一步说,在经过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之后,民众诉讼的立案门槛虽然降低了,但不应过度诉讼。保障当事人诉权与防止过度诉讼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此司法机关和民众都应注意平衡。

  ——何勇

  如果要较真,那也该由历史上的潘金莲,去向施耐庵、兰陵笑笑生索赔,给他们小说里的“潘金莲”正名,毕竟这两位才是始作俑者。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话,不可能办到,也没有意义。

  其实,古往今来几千年下来,无论哪一个姓氏,历史上和艺术作品里都涌现过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不能因反面人物的形象、名声不好,就认为族人蒙羞、遭到侮辱。我们要理性看待历史和艺术之间的差异性,心平气和接受历史事实,尊重艺术创作的自由权利,不要将艺术人物强加在历史人物上,那只会自讨没趣,暴露出艺术素养的薄弱。依我看,潘氏族人还是撤诉的好,回去提升下艺术审美水平吧。

  ——江德斌

  尽管潘金莲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因为小说源于现实,因此很多人还是把她当成潘家的先人。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祖上有这样的先人,而且自己经常因此受到“变相歧视”,相信每个人都不会好受。特别是当听说历史并不如大家想象的那样,很自然会生出一种“翻案”的想法。

  因此,不妨理解潘金莲族人的委屈。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凡走过就会留下痕迹。从此以后,我们除了教导孩子不要以历史人物来调侃和嘲笑现实人物,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才能避免自己成为后人的耻辱?

  ——毛建国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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