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该对少年雷文锋之死负责

2017年03月21日 07:14   来源:西安晚报   王聃

  去年8月8日清晨,深圳15岁的自闭症少年雷文锋悄然离开了家门。之后,他一路向北,走出深圳、经过东莞,辗转被相关部门送到韶关的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45天后,他在新丰县人民医院死亡,死因为伤寒。自闭症少年雷文锋死于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后,韶关市政府随后回应称,已严厉查处该托养中心。民政部门已于3月2日正式取缔该托养中心,对现有733名托养对象进行了妥善安置。(3月20日《新京报》)

  一个少年在离家后,被送到城市救助站。父亲再看到他时,他已是一具瘦小的尸体。大概没有比这更残酷,也更匪夷所思的一幕了。即便当地民政部门已经取缔了少年雷文锋曾在的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但依旧遮掩不住关于他死亡的种种疑点。比如,关于少年雷文锋之死,托养中心出具了两份不同的死亡记录;比如,按照规定,托养对象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25㎡,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4㎡,未成年人不得和成年人混合托养。但在练溪托养中心,一切都被熟视无睹。

  令人匪夷所思的还不止这些。新闻显示,2017年1月至2月18日,练溪托养中心49天共死亡了20人。多位知情人透露,练溪托养中心自成立伊始,就一直有相关官员的关系人参与经营,“一年盈利一两百万以上”。按照2015年民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意见》,对于长期滞留救助站的流乞人员,可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公办、民办福利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实行站外托养。但所谓的站外托养,竟屡屡催生意外的死亡。托养中心,为什么而沦陷?

  当然,一个练溪托养中心之乱也许只是个案,但它依旧有助于我们去剖析当下救助体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为什么练溪托养中心里的意外死亡会不可遏制地发生?在我看来,一切绝不是偶然发生的,它与当下一些地方救助体系的欠透明有着直接关联。救助本是关心弱势群体的事业,正因为如此,要兑现其救济的终极目的,首先必须要以救助体制的透明运行为前提。但在练溪托养中心,许多黑幕都是少年雷文锋死亡后才被发现。因为习惯了封闭化管理,所以难免意外频生。

  先有救助机构的不透明与不受监督,然后才有了少年雷文锋之死,但原因并不止于此,救助机构本身的功能也值得反思。从当前的情形来看,包括托养中心在内的城市救助机构,更多起到的是一种“转送”的作用,它仅仅是以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暂时解决他们吃住为职责。对于收留流浪乞讨人员,他们并无源头上必须救助的压力,也不试图去提供延伸式的救助措施。当一些救助机构只把流浪乞讨人员当成特定任务下的管理对象,如此,种种匪夷所思的情形自然就会发生。

  谁应该对少年雷文锋之死负责?拿什么来救助失守的城市托养中心?在一个15岁自闭症少年的意外死亡后,它已成为难以回避的人心与制度之问。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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